要问朝廷允不允许私人豢养军队,咋说呢,明朝中期以前肯定是不允许的,那时候大明的军队只有卫所,从中选拔精锐组成边军和京营,算是常备军。
土木堡之变葬送了朝廷的大部分精锐部队,卫所一时半会挑不出来可用之兵,只好从民间招募,于是私兵的口子算是被打开了。
等到倭寇横行的嘉靖一朝,卫所制度已经烂透了,战斗力还不如盗匪。朝廷为了消灭倭寇,只好鼓励各地豪绅组织私兵,比如戚继光的戚家军就是百分百的私兵。
但招募私兵也不是谁想招就招的,先得有充分的理由,比如当地发生了民乱或者匪患、边患什么的,得到朝廷准许之后才可以实施,且数量会受到限制。
待到问题解决之后,朝廷有可能会留下一部分私兵加入边军,算是转正,其余的要全部解散,李家的辽东铁骑就属于被收编的一类。
皇帝借护厂队名义训练陆军的办法可以解决士兵来源,却找不到合理的借口。自打放弃了辽东镇,无论蒙古还是女真的威胁都降低了不少,靠边军就能应付,没必要再从民间招募私兵。
而这些工厂又都在京师附近,匪患严重根本无从谈起,少民作乱更是无稽之谈。总不能像当年借口打击海盗那样玩养寇自重,在京师附近煽动大股盗匪作乱吧。
“那么多青壮聚集在一起很容易发生骚乱,原料、产品和设备都需要防备盗抢,光靠当地官府难以护卫周全。对外来讲护厂队不是义兵,只是为了保护正常生产和财产安全,活动区域也仅限于工厂和与之相关的地点。
但护厂队的训练内容要与陆战卫一般无二,还得加上骑兵内容。数量暂且定为两个卫,火枪和火炮依旧由皇家火药厂与海河机械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