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的脑子里就灵光一现,很快就用骨须做成了钢笔的储墨器,并试验成功。用的时候只需拧开钢笔末端的盖子,把墨汁滴进去让骨须吸收,再拧上盖子即可书写。
具体能写多少字,要看骨须的大小,骨须越大,贮藏的墨汁越多,写的字也就越多。所以呢,钢笔个头越大,相对而言写的字也就越多。
这个发明创造得到了皇帝的首肯,命名为英雄钢笔,并一次订购了500支。蹴鞠队是第一批用上钢笔的,好不好用……刚开始真不咋地,不如毛笔用着顺手,可皇帝都在用,谁又敢说不用呢。
慢慢的才发现,钢笔确实有独到之处,最大的优点就是携带方便。不用墨也不用砚台,找个瓶子装点研好的墨水带在身边,能用好久。尤其适合野外赶路行军,拿起来就写,写完了拧几圈就能揣兜里,丝毫不累赘。
但缺点同样明显,首先适应的材质太少,只能在比较结实的纸张、皮革书写,换成绢、布、竹子、砖石一律不灵。而且钢笔的尖怕硬物,稍有磕碰就不好使了。
另外骨须里的墨水也不能贮藏太久,不写字了要及时清洗,一旦让墨水干透了,会极大的影响储藏墨水能力,甚至无法吸收。
但不管怎么说,皇帝愿意用,必须是好东西,别人管不着,反正蹴鞠队里每个人都学着万岁爷,把钢笔端端正正的插在上衣兜里,如果穿着袍服,就别在腰带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