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0 科恩总管(2 / 4)

不明不清 第十个名字 280 字 5个月前

授权总共有五项内容:第一、可以发动对其它国家的战争;第二、可以抓捕拘禁审判犯人;第三、可以代表荷兰政府与其它国家政府进行谈判;第四、货币发行权;第五、建立殖民地和军事要塞并拥有武装。

由此看来,科恩在亚洲基本就等于东印度公司和荷兰政府的代理人,既可以发动战争又能建立殖民地、设立法庭、组建军队,除了每年要给17人会议交几份报告之外,独断专行的权力极大。

但本想用手中权力大干一番的科恩近来有些麻烦,烦恼来自北方的大明。荷兰东印度公司和联省共和国的敌人,西班牙王国的殖民地菲律宾,突然间被大明皇帝派遣海军攻占。

随着时间的推移,有关马尼拉战役的细节慢慢从来巴达维亚贸易的葡萄牙海商和华商口中汇集得越来越多,逐渐勾勒出了一副比较清晰的画面。

可是画面越清晰、事实越笃定,科恩的心就越烦躁。西班牙总督及其军队不是大意失荆州,而是被大明海军正面击败,用时只有一个晚上。

对于远道而来的殖民者来讲,最不愿意看到的就是殖民地周边出现了军事强国。更可怕的是,这个国家也在向外扩张。

从大明海军在马尼拉战役之后的举动上就能得出结论,他们不仅仅要为被西班牙总督杀害的华商们报仇,还打算把整个吕宋岛甚至菲律宾群岛都占为己有。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印度分部在香料群岛的殖民地、据点和商馆很可能就是下一个被攻击的目标。即便印度分部的船只数量、驻扎兵力都要比西班牙人多,也无法确定就一定能战胜大明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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