瞪着眼想了好几圈,洪涛也没想出宝剑锋从磨砺出的诗句是谁写的,只能放弃当次文豪的企图,但也绝不承认不是自己写的,留个活口,万一以后想起来了呢。
这次把两位大明法律界的最高官员找来,只为了一件事,重修《大明律》。执政了十五年,每每需要用到法律时就会发现要不过重、要不过轻、要不含糊不清、要不干脆缺失,很是头疼。
虽然眼下大权在握,事实上可以做到出口成宪,但国家这么大、官员这么多,总不能所有需要决断的案件都由自己去亲审。所以制定一部有利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家安全的律法非常重要和必要。
洪涛要用这部法律来告诉所有官员,做什么会得到升迁重用、做什么会被贬黜问责;同时也要告诉百姓什么可以干,什么不能干。只有当大部分人都在同一個规则限制下工作生活时,国家才会正常运转,效率才会提高。
目前使用的《大明律》是在洪武三十年颁布的,编纂人不是朱元璋,但每一律每一令,都是他亲自过目且同意之后才能通过。
在这一版《大明律》之前,还有过两版。建国前由李善长领头制定,并在洪武元年正月颁布了第一版《大明律》。这一版的《大明律》基本就是按照《唐律》修修改改的,让朱元璋很不满意。
从洪武元年到洪武三十年,朱元璋不断组织官员对《大明律》进行修订,直到去世前一年总算完成了这部法典,在颁布天下的同时,宣布之前的所有版本一并废除。
如此看来,朱元璋对律法的态度还是很重视的。据说为了修订这部《大明律》,他专门让刑部官员把每一条律令都写下来挂在寝宫墙上,随时随地揣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