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三方商讨,定在腊月十八商谈有关婚娶财物事宜。
商量毕,免不得吃喝一番。
两个年轻人自然背了别人,互诉衷肠。
腊月十八这天,刘家雇来的车拉了刘大河的大舅、二伯及给亲家、媒人的礼品,早早便出发了。
到鹿城与媒人会合后,便向张守义家进发,商谈婚娶财物事宜。
商定结果是:财礼,二千八百元;
衣服款,六千元;
金首饰,三件;
家用电器,一应俱全。
陪嫁,冰箱一台,洗衣机一台,纯毛地毯两块。
商量好后,张家免不了招待一番。
之后,刘大河的大舅、二伯、媒人来向刘大河父亲汇报商谈结果。
这一结果令刘大河的父亲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