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名叫闻雅芳,家在离县城不远的乡下。
初中毕业后,也没上高中,到县城学了两年裁缝。
出徒后,在城里开了个裁缝铺。
比康杰小个四、五岁,刚刚二十出头。
一门心思就想找个上班的。
康杰对闻雅芳也不了解什么,只是觉着闻雅芳长得好看。
这就是各取所需吧!
双方都有些意思,中间人就给他俩穿针引线,康杰和闻雅芳便交往了起来。
通过交往,康杰意识到,别看闻雅芳年纪小,对婚姻的主张却很功利。
要想结婚,房子自然是不能少的,像什么家俱了、电器了、被褥了自不必说,结婚时的手饰更不用说。
还有两项主张,康杰认为很过分,一项是给闻雅芳父母的财礼六千八,一项是买衣服钱八千八。
即便闻雅芳不说,财礼总是要给的,按惯例大多不会超过三千。
买衣服的钱自然是少不了的,谁家不希望自家媳妇结婚时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但也不超过六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