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由刘大河牵头,召开了村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解决五百亩机动地的事情。
原来,这些租种机动地的人与原村长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原村长未开过任何会议,未经过村委会其他成员同意。
私下里,以每亩三十到五十元的价格,将这些地租给了本村二、三十户人家。
有没有承包合同,不清楚;收了多少钱,不知道。
这些钱也从未上过村委会的账。
村委会全体委员讨论后,一致认为:未经过村委会会议,擅自将村机动地对外承包,这是违法的;
所收承包费未上缴村财政,这也是违法的。
会议最终形成如下公告。
公告
全体村民:
在村委会全体成员共同努力下,在乡政府、县扶贫办、县农业局有关领导的支持下,我村争取到市扶贫办无息扶贫贷款五百万元,用于我村蔬菜大棚建设。
大棚建设用地为我村村委会所有的五百亩机动地。
该大棚建成后,将以合理的价格出租给我村村民使用。
将为我村村民迅速脱贫致富,奠定坚实的基础。
经查,该地在承包过程中,未经过村委会全体委员开会表决,既无会议过程,也无会议纪录,纯属个人行为,村委会不予承认。
该地在承包过程中,是否收过承包费,收过多少承包费,收了多长时间承包费,村财政也没有任何纪录,也属个人行为。
如有经济纠纷,请找当事人解决,与村委会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