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事情便是拿地。
叶原在市城建局待了十多年,又担任着规划科的科长,他所拥有的政府机构的人脉是刘大河、沙浩然万不能比的。
为了拿地的事,他请市国土资源局、市土地收储中心、市国资委的有关领导们坐了一回。
酒桌上,他提出了买块地的想法。
国资委的梁主任告诉他:“国资委手上有块地,是原灯泡厂的厂区。
灯泡厂倒闭后,厂区便归在国资委名下。
有一万多平米,售价和你能拿出的钱差不多。
你要是有意项,明天便过来一趟。”
叶原说道:“当然有意项了。”
第二天,叶原开车拉了母亲去看那块地。
整个地块东西长二百余米,南北宽约几十米。
七栋破败的厂房分布其间。
厂区的南墙外是一所学校,学校西北端是一栋二层小楼,黑压压地挡在了灯泡厂的院墙之前。
厂区的路西是一处菜市场,厂区的北边是一所区医院。
总体而言,这块地皮甚为理想。
目前,这块地皮的所有权在国资委的手中,权属明确,不存在纠纷,办起手续来也很方便。
附近又有学校、医院、菜市场,方便人们上学、就医、买菜。
将来建成的小区确实是个宜居之地,售价肯定也低不了。
南北间距较大,正好能盖两排楼房,所买土地也不存在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