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乌兰看来,自己所在的法制处便是个鸡肋。
上有国家议会制定各种法律、法规,还有省议会制定地方单行条例和地方法规,司法解释又是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的事,司法厅下属的法制处又能干些什么呢?
有时,她甚至怀疑,自己到司法厅就是一个错误。
除了读报、看杂志、喝茶,其他工作确实若有似无。
时间一天天过去,自己的追求与理想也一日日沉沦。
一天,办公室对门的王诗语来找她聊天。
聊着聊着便扯到了单位人员的身上。
王诗语说道:“听说了吗,督察处的曹宏亮调到新河区当区长去了。”
乌兰说:“听到一些传闻。”
“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我怎么会知道。”
王诗语说道:“曹宏亮的二舅李宝山是省电力公司的老总,周市长的侄女便在电力公司上班,想当一个处的处长。
于是,周市长便与李宝山做了一笔交易。
周市长将曹宏亮提拔为了区长,李宝山也将周市长的侄女提升为了处长。”
“这么机秘的事,你是怎么知道的?”
“别说,我还就知道了。
离地三尺有神明,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
说来也巧,我哥与周市长的贴身秘书是同学。
有次,他的那位同学喝多了,嘴一秃噜,便将此事说了出来。
说完,有些后悔,还叮嘱我哥不要在外面传播。
咱们也哪里说,哪里了,可不准乱说。”
乌兰说:“你看我是那样的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