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究竟谁没有良心?(二合一)(3 / 4)

该准备的都准备好了,牵条哈士奇上去都能赢,老王要是这都能输,律所主任别干了,去给越府小区守门吧。

这种大的官司都是这样,你需要在庭下努力,真的开庭后做什么都没用了,凭着几句话就想扭转战局,只能说电影看多了。

审判长是个头发很茂盛的法官,只不过眼圈有点发黑。

原告被告各自开始说住址身份证号,代理方式等等。

物业公司的代理人是一个法务,只不过小区的居民都没见过。

法庭调查阶段就直接是大招。

“司法会计鉴定结果显示,物业公司在过去十三年内,公共收益部分扣除合理成本后,应当为……”

小区公共部分虽然是业主共有,但维护也需要成本,这不是由物业费支出的,是由公共收益支出。

如果没有合同约定,那就是按照百分之三十来计算。

而要求返还的不单单是公共收益,还有几个很重要的项目。

比如电费,当初小区刚刚建成,电、水以及燃气甚至取暖费什么的都是去物业缴纳,这一交就持续了很多年。

直到前两年,在各部门的努力下,小区居民才可以直接在网上缴费。

这里面就存在着一个差价,有的人可能没见过怀疑是假的,物业还敢这么做?

他们真的敢,电费有时候甚至要比电力公司的收费贵上一倍……

这么多年,虽然很多的原始单据已经丢失,但是业主方面的缴费票据保留的不少,腾达的律师们申请了法院调查令,找电力和水务调查了过去十多年的小区收费数据,然后就算出了具体的结余。

单单这部分的结余,就达到了七百多万,更不用说还有物业费里擅自列支的不应该由业主承担的费用,很多业主们听的都握紧了拳头。

平时一家一户,别人让交电费交物业费,那也没想太多,交就交了。

现在这些数据一个一个的列出来,动辄就是几百万上千万的结余,那感觉就完全不同了。

物业的法务也没闲着,反驳说历年公共部分的维护成本都很高,甚至有几年都是负的,只是没有证据……

当然不可能有证据了,说几句那不被法官支持也就算了,敢把证据拿出来,那性质就不一样了。

庭审结束了,没有当庭宣判,唐方镜并不在意,业主这边肯定赢了。

老王很兴奋,出了法院就开始和唐方镜勾肩搭背。

“哎呀,好久没有做过这么爽快的案子了,老唐,你的身体不好要多多静养,我呢在所里已经给你单独准备好了办公室,里面还有一张我私人赠送的按摩椅,平时呢可以在上面躺着休息会……”

后面的老宋翻着白眼,谁当初说的律师要有律师样子!

而且一个实习律师你给单独准备办公室?我混了那么长时间,现在也没有单独的办公室……

但没人觉得有意见,腾达这次可是露了大脸,在业内名声大噪!

这可是全国第一个倒查物业账目的天价赔偿案!

很可能会成为指导性案例,被同行们学习的,以后出去吹牛都有了资本好嘛。

事实上光明区法院这次的效率也可以,一周后,判决出炉,这次没有酌情,支持了业委会这边的全部诉讼请求。

很快,那些专门盯着判决的媒体们便将消息发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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