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三章 唐方镜别装了,你就是想当好人!(4 / 4)

同样只有一次的使用机会,效果也很简单,可以在短时间内调动以前所有学习的内容,来进行问题分析,并且得出解决方法!

代价也很简单,和“过目不忘”一样,使用后会进入过载状态。

又是思维类的技能,老唐并不是特别感冒,就现在的案件情况来说,一般他都能应付过来。

因为很多的案子之所以难,不在于法律,难点在案件之外,比如证据的收集和固定,比如执行线索的发现,这些都比什么思维重要的多。

不过也没关系,有总比没有强。

不过老唐同样发现了另一个问题,自己现在的技能很多都是“伪”,那是不是说以后会出现“真”技能?

自己得把进度条攒满才行?

现在已经到了7/10,进度倒也不慢,那就一鼓作气,再刷几个任务,赶紧把进度条弄满,倒要看看后面会是什么情况。

打了个车,直接来到林城中院附近住下,老唐抱着被子美美地睡去。

时间很快来到了第二天,老唐出门前往林城中院,他要来这边阅卷。

发回重审的案子,法院应当提前通知当事人(辩护人)查阅、复制卷宗证据之类的,这都是必要的程序。

老唐之前的理由只是一个笼统地理由,具体怎么操作,同样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看。

工作人员在听到他是唐方镜之后,脸色不太好看,可以看出来,因为这次的发回重审,中院这边并不好过。

案件被发回重审,林城中院的面子自然不太好看,但是……没办法,高院以事实认定错误为由发回重审,那本身就已经说明了问题。

不过老唐无所谓你脸黑不黑,这年头打官司肯定会得罪人,尤其是冤假错案,你要翻案,那之前的法官检察官什么的,都会得罪。

如果怕得罪人,那趁早别干了。

现在的卷宗基本都是电子模式,一般来查阅复制直接拷贝就行,也算是一个便利。

放在以前,那都是律师们吭哧吭哧地坐在那里自己抄录,想象一下那个工作量吧,蛮恐怖的。

老唐当然是要先看,不是他故意找麻烦,要是真的这么拷贝了走人,万一少了东西咋办。

工作人员老大不情愿地帮忙放,然而,老唐看着看着又提出了一个要求:“我看卷宗目录里面,讯问录像也是一起移交的,为什么这里没有?”

原审判决很重要的证据之一就是口供,讯问录像一般是要一起移交的。

原因很简单,以前会出现一种情况,那就是口供笔录和讯问录像对不上的情况……

具体就不多说了,这个都能明白,那么这里就是很多刑辩律师发力的点。

现在是审判为中心,口供经常会作为极其重要的证据,那这么重要的证据,律师肯定要有查阅的权利。

新的刑事诉讼法出台后,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四条做出了规定:“对作为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移送的讯问录音录像,辩护律师申请查阅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这个规定对于过去很多年的争议给了一个明确的解释。

虽然里面同样会有很多扯皮的地方,比如侦查机关会说,我们的讯问录像不是作为证据的,而是作为证明“口供笔录”没问题的证据。

但是吧,最起码有了规定,而放在以前,要想见到讯问录音录像,那真的是比登天都难。

“那我不知道,反正都在这里了。”

老唐闻言笑了笑道:“哦那没事了,那就是说口供笔录只有笔录对吧,行,我记住了。”

话音落下,工作人员又道:“那个可能我忘了,我再找找……”

又上前找了两下,讯问录音录像被找了出来,专门嘱咐道:“这个不能复制,你只能进行查阅啊。”

老唐摇摇头,过目不忘瞬间开启,系统面板上已经开始同步录制了。

傻了吧,爷开挂的!

老唐这边开始各种找证据,另一边,林城市下面,常绿县高家镇二头村村委会办公室内,村主任丁得水正在悠闲地抽着烟。

他们家兄弟五个有钱有势,在村里那真的算是说一不二的。

结果正在此时,办公室的门被突然推开,一个男人走了进来道:“姐夫,你听说了吗?”

“什么听说了,你有什么事直接说!”丁得水很是不耐烦道。

他不怎么喜欢这个小舅子,胆子太小了,在丁得水看来,这人就是要强势,你强势对方才会怕你。

对面的男人脸上带着犹豫道:“我听说那个姓黄的出来后去京州申诉去了,然后,现在林城法院好像要重审他那个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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