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七章 你要这么说我就有兴趣了(1 / 4)

林城市的一个酒店房间内,老唐已经在准备起诉状了。

这个案子说实话并不难,甚至可以说,要比他上次起诉安长区法院的那个案子都简单的多。

里面主要的问题是林城市中院那特殊的法律地位。

上次安长区法院作为被告的那個案子,那说穿了也只是一个保洁的劳动纠纷而已,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也就是面子上过不去。

但这次就不同了,一方面这是中院,中院是什么地位,我国四级法院,中院位于第三级,对于很多人来说级别已经相当高了。

这种单位做被告那是个什么概念!

另一方面,这次的诉讼虽然只是民事纠纷,但里面涉及到了另外的情况,多少年的潜规则就是,你随便起诉,开庭时间由法院说了算。

法院说今天能开,那就今天开,法院说今天开不了,那你也只能自认倒霉,因为在这里面,法院是占据主导地位的。

没有律师,案子照样能做,但是没有法院,你说你怎么做案子。

但是老唐不信这个邪,他就想看看,中院发现自己成了被告后是个什么感觉!

案子的证据老宋也已经准备好了,有高院的重审通知,也有老宋和书记员的通话录音,还有两趟来回的高铁车票,以及住宿的电子发票。

“老唐,这综合算下来一共是一千九百四十五块二。”老宋看了看手头的证据,随即开口道。

一边的老唐点点头道:“行,那就按照这个数字来。”

老宋犹豫了一下还是问道:“那你打算去哪起诉,高院吗?毕竟这被告是中院,层级已经很高了,总不能再去中院那里递起诉状吧?”

老唐闻言顿时笑道:“那肯定不能去中院那里递起诉状的,这个案子,提起诉讼的法院,应该是金河区法院。”

什么?老宋愣住了,他在听到前面那句话的时候还很淡定,这是大家都能想到的,中院当被告,那咋也不可能去中院交起诉状。

按照老宋的想法,这应该直接去高院的。

结果,对方直接就说出了一个区法院,区法院可是基层法院,是林城市中院的下级法院!

“不是,老唐,你去金河区法院,起诉林城市法院?伱这……确定没事吧?”老宋忍不住吐槽道:“还是这次手术脑子弄坏了?”

“明明是你自己没想到啊老宋!”老唐站起来道:“我问你,中院一审管辖什么样的民事案件啊?”

这种问题基本上是个律师都能说出来,因此老宋随口道:“涉外案件,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还有指定管辖案件,咋了,有什么问题吗?”

“你看你也知道民事案件中院只管这些是吧,那我再问你,我们起诉要这不到两千块的差旅费,你认为这是什么类型的案件?”老唐接着问道。

老宋闻言再次愣住,好像……好像这个确实还没到重大影响的地步,也不是涉外案件,高院和最高法也没有指定管辖。

那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好像确实应该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

老唐又坐了下来,继续开始写东西,嘴里还说道:“林城市中院就在金河区,所以我说去金河区起诉自然也没问题。”

说穿了这就是一个民事纠纷,再怎么样那也是个民事纠纷,一审层级根本到不了中院管辖的地步。

既然不是法律规定由中院管辖的案件,那自然就是由基层法院管辖,没有任何问题。

老唐仅仅用了一上午的时间就把所有的起诉材料准备好了,他这人报仇一向不隔夜,拎着手提包就直奔金河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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