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歉信里,临三律师事务所以一种极其诚恳的态度进行了道歉,也幸亏顾光全现在还有点脑子,没有搞什么“明着道歉暗地里开嘲讽”之类的操作。
律所里其实有人这么建议过,在道歉的时候说是因为所里没有经过调查就直接做出那样的辟谣决定,总得找个借口,不然正常人哪能干出这样的事。
然而很快被顾光全给否定了,网友又不是傻子,你说伱没有经过调查,那咋就得出人生病住院了的结论啊,还不如老实一点。
最关键的是,司法局已经针对他们律所的一堆投诉立案调查了,这个时候要还不老实,四十的小锤直接就会变成八十的大锤,一锤子就能砸的你老实。
律所光速滑跪,吕志章这边已经进了看守所,不用怀疑,他和丁永强确实在一个看守所内,也算是兑现了自己的承诺,确实来找丁永强了。
只不过……大家没办法见面而已。
你别管人家是怎么来的,你就说来没来吧!
因为丁永强是重刑犯,而且是那种可能判处死刑的重刑犯,这种犯人的关押特别讲究,很多看守所都是单独关押的。
这会儿吕志章在看守所内待着,脸色茫然。
他在几天前还是赫赫有名的大律师,业内知名的刑辩律师,结果这分分钟就沦为了阶下囚,变得太快以至于现在他依然觉得有点假。
我怎么就进来了呢……
他其实坐在后悔椅上的表现还不错,比起之前进来的那些律师同行们要好不少,说的话也大都是对自己有利的。
比如让证人改变证言这一点,他的口供就是,自己没有让证人改变证言,只是让证人将原本没说出来的证言说出来。
而且,他没有让证人违背事实,因为对方确实自己说当时觉得丁永强的样子不太正常。
这方面他的表现可比张伟要好的多。
然而,这年头公安机关办案从来都是轻口供的,电话录音的证明力度比他的口供要强的多。
但如果仅仅是有电话录音也不会这么快就刑拘。
公安机关能这么快,主要还是丁得水的妻子那边交代的太快了……
没错,就在吕志章被抓的第二天,她也被传唤了。
进去后坐在那椅子上没有任何犹豫,甚至连审讯的民警都没开口呢,人家就已经把所有的事都给抖了出来。
包括吕志章曾经暗示她可以给那个证人一点好处……
确实是暗示,没有录音也没有其他的什么证据,但是丁得水的妻子本身就是证人。
她当天进去当天就被放出来了,虽然妨害作证罪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理论上来说都是行为犯,但在实务中,后者明显更加严格!
普通人只要不是太过分,没有真切影响到刑事诉讼活动,比如原本应该判有罪的,结果你给整的判了无罪等等,这种出现错判的情况,对于公检法三家来说都特别麻烦。
你给人家找麻烦,那自然就要办你!
正常来说没有影响到诉讼,一般也就批评教育,严重点可能拘留你几天,罚点款之类。
但是辩护人犯这个罪,尤其是律师犯罪,那就不一样了,一律都是从严!
律师自然觉得这样不公平,甚至在06年的时候,就有律师代表建议废除刑法第三百零六条,也就是辩护人伪证罪这一条。
大家都按照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也就是妨害作证罪这个来执行就可以,不需要弄个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多此一举……
当然,肯定没成功,而且同样有人发声说了,律师和其他职业不一样。
律师可以开调查令去查其他人的信息,普通人能行吗?不行。
律师可以凭借双证加律所的专用介绍信等等材料,在侦查阶段就能会见嫌疑人,普通人能吗?
要知道在侦查阶段能见到嫌疑人的,除了办案人员外就是律师了,所以律师职业真的很特殊。
所以在把所有情况都交代了之后,丁得水的妻子被放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