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二章 老唐:所以我又点了一把大火?(2 / 4)

这才是老唐没有去打行政违法官司的原因。

否则放在22年以前,你首先得通过复议或者诉讼来确定行政行为违法,然后才可以提起行政赔偿。

法院对于这两个诉讼是分别立案的,是否并案处理由法院来决定。

这第一条明显就是说瞎话的,第二条才是需要看的。

“虽然在执法中存在一定不规范之处,但是,原告刘巧巧在冲突中不断辱骂踢打我方执法人员,后续冲突发生,原告方受伤。”

“因此,我方认为,刘巧巧同样也要承担责任!”

“第三,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综上所述,我方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讲道理,第二条还是可以看看的,说人话就是,虽然我们违法执法了,但你那直接动手,难道就没有一点责任吗?

虽然伱受伤了,但你受伤不应该全部归咎于我们的执法,你先动手也是原因之一,所以你也得承担责任!

看着好像无厘头,但这是赔偿类的问题。

一般来说,在这个问题上就是要探讨责任划分,这直接关系到赔偿数额。

如果不理解,你把这个案子换成一般侵权案件就能理解了。

举例子,张三和李四互殴,张三说你先动手的,虽然我挑衅你在先,但你要是不动手,那咱俩也不可能打架。

所以,尽管现在我侵犯了你的生命健康权得赔你钱,但你也有责任!

但是,老唐之前看到答辩状的时候是真的想笑,他很怀疑对方律师到底是怎么想的。

这个案子从来都不是普通的赔偿纠纷,这是牵扯到违法执法,可能得打击报复,有罪判决后又无罪判决的案件!

十万块而已,说穿了那真的不是钱的问题!

但有点可惜,对面的代理律师好像真的认为在这里面钱很重要……

可能研究了一下自己前面的几个案子吧,前面几个案子自己确实是充分地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利益来着。

可是这个案子不一样,任务目标老唐可是一直记在心里的!

举证质证环节没什么说的,这次开庭用的证据基本上都是之前刑案中用过的,这要是出现什么假证据,那可就有意思了。

法庭辩论开始了。

王昊看着老唐道:“请原告代理人开始发言。”

老唐闻言开口道:“对于被告所称违法行为未确认和精神损害赔偿不适宜的问题,我方在起诉状中已经做过陈述,并提交了书面意见,此处不予赘述。”

“审判长,我方的发言完毕。”

啊?坐在上面的王昊都已经做好唐方镜长篇大论的打算,而且想着要不要阻止一下,就说已经提交书面意见的,可以不在这里说。

这其实是正常情况,基本上开庭前,辩论时候要说什么,大概内容都会先进行提交。

或者有的案件审的着急,审判长直接一句,你休庭后提交一份书面意见就行,这也是比较常见的。

结果这位唐律师居然极其罕见的不说了!

这倒是让王昊有点没反应过来。

不过他还是很快道:“原告代理人,你确定不需要再进行发言了吗?你这样的代理行为可能会影响到你的当事人权益……”

老唐点点头道:“不需要发言了审判长。”

王昊真的有点搞不懂了,不过这会儿也不是多想的时候,于是接着说道:“请被告方进行答辩。”

这边的律师开始答辩,三家的一个一个来。

不过可以很明显地看出来,三个单位肯定已经经过协调了,而且自己也知道不可能用“没有确认违法”来打赢官司。

所以通篇发言都是围绕第二个观点来的。

你要是没有暴力反抗的行为,那就不会发生冲突,自然也就不会受伤,所以你也有责任。

老唐在辩论阶段从头到尾就是看着对方表演,没有说一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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