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三章 天延市地震了(2 / 4)

那工作人员无奈道:“唐律师,都没问题。”

“那就行了!”说完,老唐拎起手提包转身离开,他丝毫不担心得罪人。

说的难听点,他这辈子得罪的大佬多了去,你算老几啊。

做的工作有问题被骂不是很正常吗?

一路回到酒店,接下来就是等着了。

他在判决后不当庭上诉是要等举报结果,只是没想到会弄出这么大动静。

二审……二审大概率是不会判的,调解的可能性很大,毕竟在这个关头,那三个单位肯定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反正也不是自己出钱。

其实《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有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看到了吧,不是说这个钱就完全由国家出,但是在现实中……情况大家都知道,很少会出现和个人追偿的情况。

至于说去报警追究当时工作人员的责任,这个也不可能。

你没看错,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不属于公安治安管理范围。

这方面的法律依据是《对(关于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能否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请示)复函》,05年的规定,一直都有效。

大概内容就是说: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犯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一是承担民事责任,即承担部分或者全部的赔偿费用;二是承担行政责任,即由有关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所以网上经常看到说,谁谁谁打人之类的,最后都是给了行政处分,没有治安方面的处罚。

那什么情况下会追究责任呢,答案是触犯刑法的时候。

所以老唐也没有在这方面追究,他只是个人,依据的也是法律,当法律这么规定的时候,他也不可能咋样。

在这样的氛围中,一周的时间悄然过去。

dc组进驻后好像没有半点动静,方静文感觉稍微放松了点。

又是一个下午,区里通知开会,方静文来到会场,对于她来说,今天和往常没有半点区别。

会议正常开始,结果就在此时,一些工作人员进了会场。

方静文眼睁睁地看着几个人来到她的面前,话都没说,她已经明白了自己的处境,脸色变得煞白无比。

她很想骂几句,她想骂那个唐方镜为什么老要盯着她不放,就那么一个破事,怎么就能弄到今天这个地步呢。

为什么要搞这么大,明明他只是一个律师而已,她自问和对方没有任何关系,真的想不通,怎么都想不通。

会场中的其他人都默默地坐着,生怕下一个被带走的就是自己。

这一天,安平区的工作人员体会到了当时林城那些人的感觉。

五分钟之前还是在台上大讲廉洁的领导,结果就是五分钟的时间,脸色苍白地被人带走接受调查,那场面看着都心悸。

会场带走一向是我们的传统,要的就是震慑!

场面太大了,这次的调查不单单是行政机关,还有司法机关!

公检法都在里面,安平区法院乃至于天延市法院自然也不会幸免。

袁再军被带走了,被带走之前一句话都没说,只是抖的厉害。

眼前像是走马灯一样,莫名其妙地就想起了那个唐方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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