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八章巡驻(2 / 4)

三国:汉中祖 周府 4544 字 2023-05-17

“至后汉之时,刺史权日重,监察地方,遂改治政地方。然后汉倾颓,刺史为州牧,地方监察之制遂有废弃。逆魏篡位,分御史台而出少府,以为监察之用,或可有称道之处。”

刘禅靠在凭几上,微微颔首,说道:“地方监察废弃,由刺史所掌,一时尚可,但地方越广,州郡越多,为之奈何?”

杜恕挺直腰背,拱手说道:“启禀陛下,今战乱之时,可行驻巡二制并存之法。”

“驻巡二制,卿之言颇是有理。”刘禅念叨了几下,说道:“昔孝武皇帝置州刺史,便是因监郡御史与地方官吏同流合污,故特设刺史巡查地方。”

汉承秦朝制度,秦朝以监郡御史作为常驻地方官吏,可惜秦二世而亡,并不长久,驻郡御史的弊端就在西汉身上显露出来。

随着豪强的强盛,不仅是地方郡县长官与他们同流合污,监郡御史也被腐蚀下去。监郡御史督查地方的作用,已经失效了。因此汉武帝吸取教训,设置刺史一职,来巡视地方郡县。

毕竟采用巡视来监督地方的话,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监督者与地方同流合污。不过也来带来弊端,那就是无法长期地监督地方,无法深入打击地方上的不法官吏。

“正是如此,臣以为地方之上,还需以巡查为上。而在成都周边,仍以常驻为上,以司隶校尉掌,派遣司隶从事,监察成都周边郡县。除此之外,地方之上,便以派遣巡察御史,分与刺史之外,与州刺史同督郡县官吏违纪之事。”

季汉与东西二汉在国家体制上最大的区别,在于两汉是采用中央——郡——县二级管理制度,而季汉需要承接东汉遗留下来的中央——州——郡——县三级官吏制度。

因此无法直接套用以往的二级治理经验,需要由大汉自己继续摸索。因此杜恕提出督查驻巡制度,也可以说是颇为大胆的创意,或是说可以使用的建议。

刘禅合上奏疏,沉吟良久,说道:“大汉民虽不众,但地域辽阔,巡察颇有不便,不过流官又是必然之事。故不如于各州之上,常驻设州巡御史,州内郡县,以巡御史下属巡视督查,不与地方州刺史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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