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就连司机都被吸引住了,于是他只好一边在纸上标注抛尸地点,一边解释道。
“凶手碎尸的目的,通常来说只有三种。”
“第一,凶手有心理疾病。”
“第二,凶手有强烈的报复欲望。”
“第三,凶手想要通过碎尸来掩盖两者的关联信息,以此逃避追查。”
“验尸的时候徐法医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尸块切割平面粗糙,明显是多次利器切割,甚至骨头处还用了锯类工具才截的肢。”
“这说明凶手不具备碎尸的经验,也侧面证明凶手并不是精神病或者有强烈的报复欲望。”
听到这,唐瑈像个好奇宝宝一样,又问:“为什么?”
“如果第一、二种情况,凶手在行动前就会已经计划好了一切。”
“包括准备工具,学习碎尸的方法等等。”
“这种情况,绝对不会在碎尸时连关节都不避开,没有规律地胡乱肢解尸体。”
两人听得津津有味,甚至司机都不自觉地松了油门。
王宇在纸上标注完抛尸地点后,继续道。
“第三类的凶手,一般是在意外杀人后,为了掩盖自己与死者的关联,情急之下才选择了碎尸。”
“杀人碎尸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心理层面有分尸转移案发现场的不得已性。”
“因此大多数碎尸行为的本质,是凶手为了隐藏自己和受害人相熟这一事实不得已采取的行为。”
“但凶手最容易忽略的一点是,越是复杂的方法,事实上透露出来信息也就越多。”
“比如,凶手如此行为,说明他与被害人是相识的,有一定的来往。”
“又比如,凶手在抛尸时,都会不自觉地,在潜意识下遵守五项原则一个法则。”
唐瑈听到前面几句就已经感到十分震惊,且非常有道理。
可以说她从小就在警局中长大,每天耳濡目染,或多或少都懂一些破案的方法。
但当王宇说出‘五项原则一项法则’她从来没有听过的词语时,又忍不住问道。
“你说什么原则?”
“首先,是犯罪现场的选择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