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窝回原来的位置,翻了一页继续向下看去。
118年6月21日晴
还是我,是不是很惊喜?
我就知道,你会以为是另一个我来写接下去的日记。
我,就是这么想的。
想不想打我?想不想打我?举起手掌,和脸齐平,向着内里的方向用力来一下就行(●°u°●)”不用省力,使点劲儿!
呀!没上当(?__)?。
我果然还是聪明的。
剪下来能煮上一碗的黑线垂落下来,夕戏无语的看着这欠揍的字迹,好像看到了另一个自己在眼前扭啊扭的发出了一个技能——嘲讽。
‘我有这么小贱贱的吗?我脾气这么好的吗?这页纸怎么还是完好无损的?’
用力展开了书页,夕戏仔细分辨着中间有没有撕去的痕迹。
想把这本笔记本撕了?不可能!
我试过的呦。
作为拿到一个日记本的正常流程,一撕二泡三火烤,我统统试了一遍,但它还就是原封不动的。
对了,这本日记本是我在这个房间里找到的,不是我买的,它好像本来就应该在那里一样,出现在衣柜里。
左边,往上数第三层。
至于,为什么我知道它是一个日记本?
就那一列字,血呼啦啦的那一列字,那是本来的封面,现在外头的封皮是我加上去的,好看不?
天蓝蓝的,应该是最好看的颜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