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一早,他们再出发,上午的时候就能回到泰来镇了。
而这个时候,唐铮手里的资金积累,已经达到了三千六百多。
在停车地点的附近,唐铮决定购买新车了。
人也奇怪,当初没有212的时候,坐着三蹦子跋涉上万公里都回来了,现在因为可以购买新车了,212坐着都觉得累了。
“唉,我这是要腐败了吗?”
唐铮叹息一声,买车之前,他决定先给自己换一把枪。
柯尔特决斗者用了这么久了,他也该换一把好的手枪了。
现在他有三个选择。
这三款枪支,要讲实用性,那自然是伯莱塔。
要讲隐蔽性,那67式就是首选。
沙漠之鹰的优点是威力巨大,但是其他各方面性能其实只能算是一般,尤其是后坐力太大,准确性也欠缺,虽然名气大,但是却一直没有被军方纳入。
不过唐铮是谁啊。
他的枪法本来就烂,其实选哪种枪都差不多,那还不如选一个威力大,并且看着拉风的。
所以他先购买了一把沙漠之鹰。
土豪金,将拉风进行到底。
购买了新枪,又购买了连长级别的常服,换上之后,整个人的气质提升了好几个档次。
现在的唐铮,已经有了大军官的气质和雏形了。
尤其不背着破门锤的时候。
换了衣服和手枪,唐铮又点选购买了新车悍马。
同时他又添加了一个科研兵,因为郭云今天和他说过,尽快给他添加一个助手,他有重要的东西要研究。
2500购买了悍马吉普,1000购买了科研兵,唐铮再次变成了穷光蛋。
但是几分钟后,新车出现在面前的时候,唐铮觉得一切都值了。
唐铮没有选择通用机枪,而是选择了加固防护装甲。
现在他的队伍已经有了重机枪,这个通用机枪无非是锦上添花,相比火力的些许提升,唐铮觉得还是安全更重要。
这辆车高大的车型,硬朗的线条,强大的越野能力和马力,都非常符合唐铮的审美。
尤其是加装了防护装甲后,整辆车看起来就好像一台钢铁怪兽。
车子来到了队伍前面,车门打开,一个女兵跳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