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王百顺的眼里,侯七贵真的算不上什么东西。
王百顺虽然不是王家的核心实权人物,但毕竟是王家,当今的京城第一世家。王家的一条狗,也有大批的人去拍马屁。
侯七贵虽然也挺有钱,资产盘点盘点,几个亿肯定有,但说穿了,就是潘家园一个开店做买卖的,没有背景,没有靠山。要不是王百顺喜欢古董,常在琉璃厂和潘家园玩儿,他连正眼都不会瞧一下侯七贵。
就在刚才,王百顺还对荣广杰说,自己看上了一个女人手上的戒指。
荣广杰还笑他:“四爷,一个戒指有什么稀罕的,值得你这么大费周章?”
王百顺却说:“论眼力见儿,我虽然比不上秦爷,但在这行里,我还没打过眼儿。这女人手上的戒指,绝对是个好东西。我在一本古书上见过同样造型的戒指,据说这种戒指具有某些神秘的能量和功能。我在市面上还从来没见过,今天是头一回见到。”
“有这么邪乎吗?一个戒指,还扯上神秘学了。”
荣广杰虽然这么说,心里却也好奇起来。因为他干爹秦树义就特别喜欢收藏这种神秘的东西。而且他知道,秦树义本身也很神秘,比如他那出名的“鬼手”和“天眼”。
秦树义的外号就叫“天眼鬼手”。徒弟们都知道,这可不仅是外号,而是秦爷真正的本领。
王百顺说:“邪乎不邪乎我不知道,反正见到了,我肯定不能放过。等拿到手,我去请秦爷掌掌眼,如果秦爷喜欢,我就送给他,当作给他祝寿的贺礼了。”
荣广杰这才知道王百顺的心思,笑道:“四爷,您好长时间不来潘家园了,今儿就是为了给我干爹找寿礼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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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百顺哈哈一笑:“你小子聪明,难怪秦爷最疼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