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 我没事。”
莎莎不断地深呼吸, 平复情绪, 看向陆北风,认真询问:“陆总,我陪你一次,你可以放过诗诗姐吗?”
陆北风不禁轻笑:“跟我谈条件?你有什么资格?”
他向来吃软不吃硬,跟他谈条件,就要摆出与之相等的筹码。
李诗诗干的那些破事,别说是这个女孩,就是她本人,包括现在早已名存实亡的李家,全部加上,也没有办法付出等同代价的筹码。
说实话陆老板向来心善,也有成人之美。可他实在想不出有什么理由,可以放李诗诗离开。
假如就这样轻易放她离开,外人会怎么看待他陆北风?
这是面子问题,更是无解局。
像被人圈养的金丝雀在魔都终老,是她唯一的归宿。
这道理李诗诗也明白,所以在上次之后,她有了放弃离开的念头,不过还想最后才尝试一下……
莎莎不懂,觉得自己还有筹码可以加注,沉声说:“我还是第……”
李诗诗眼疾嘴快,亲吻对方的唇。
以防对方再说出一些不符合事宜的话,让事态往不可控方向偏离。
因为她了解陆北风的性格。
第一次谈条件他没有生气,因为觉得莎莎是个懵懂小女孩,可以被原谅。
但第二次还想以自己为筹码加注,那就是在看不起陆北风,贬低对方的人格,不可饶恕。
陆北风今年二十五岁,白手起家的一代传奇,华夏首富,财富四千多亿,排名世界第七。
什么女人没有,什么女人没见过。
只要他愿意,振臂一呼,华夏适龄1.2亿女青年。多得不敢说,一千万愿意主动献身,应该是有吧。
她算老几,又有什么资格,以肉体为代价与陆北风谈条件。
这是在瞧不起他。谷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