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好巧!”
清脆爽朗的声音扰耳,沈满知懒懒一瞥,映入眼帘一头张扬的红发。
她神色难辨,随后嗤笑一声,“是挺巧。”
陆哲转身在她旁边一侧的沙发坐下,拿起酒水单,“姐姐你喝点什么,我请你呀?”
“戒酒。”
美人声音柔媚入股,似在他心口泛起层层涟漪,话里真真切切难以分辨。
“我下个周结婚,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
陆哲是典型的阳光开朗大学生模样,全身上下都散发着活泼热情,行事乖张知进退,丝毫不在意。
“今天不是来告白的,我和朋友来玩,碰巧看到你了嘛,姐姐别着急赶我走。”
来者是客,她向来以礼待人。
沈满知当他不存在,视线重新落在中央场台上,阿飞抱着吉他唱着他最拿手的一首rap,在聚光灯下闪闪发光。
她记得这是在后海第一次遇到阿飞时他唱的歌。
十九岁的少年,在烛光围成一圈的中心,给来来往往却不曾停留的路人献上自己最热忱的喜欢。
肆意又张扬。
她倚在路灯下听完了一整首。
能坚持自己喜欢的东西,是一件很难得的事,她以前没有,只觉得新鲜,便加入其中。
他们说,这是感情的寄托,就像每个人都要为某种东西活着一样。
有的为了家人,是生计;有的为了金钱权利,是野心;有的为了纯粹的喜欢,是初衷……
她一时兴起,想尝尝这种滋味。
女人的眼睛好似盛着一汪盈盈秋水,有浓厚的故事感,细看又什么都没有,雾蒙蒙一片,叫人捉摸不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