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从窗户照进了屋子里,阳关温和而不刺眼。抚摸着约翰的眼皮,平时都要睡懒觉的约翰今天却早早的清醒了过来。
约翰走出客厅,客厅的座椅整齐的摆放着。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一尘不染。桌子上的油灯的油已经耗尽了,就这这样孤零零的摆在桌子上,显得有些冷清。
约翰没有去隔壁房间查看,因为他知道哪里和客厅一样整洁而冷清。到底哪个野人还是走了,一声不吭的。
既然早上起床了,今天还是早点到集镇上帮工吧。约翰深吸了一口气,整理好思绪,往外面走去。
到了集市,约翰觉得大家今天有意无意都在看向他,还伴着几分议论的样子,但是约翰一看过去,他们又把目光收回去,好像有点畏缩的样子。
约翰找到一个平时和他比较熟的人打探这是什么情况。
那人惊讶的向约翰说,“啊!约翰你不知道?肖恩那班家伙今天早上太阳都还没出来的时候,被你的兄弟从酒馆里揪了出来修理了一顿,好像还弄了团火出来。大家喝的醉醺醺的看着都快吓死了。最后那三个家伙被丢在马路中间,差不多快开集市了才有人把他们弄走?不是你指示的?”
约翰,觉得鼻头一酸,摇了摇头,转身就走他干活的地方去了。
“野蛮人,笨蛋。”约翰咬着嘴唇,眼角挂着点滴晶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