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郑大记者听得目瞪口呆,小嘴都成o形了,常闲看看日头道:“今儿不早了,哥们从鬼市到晓市,一直这么斗智斗勇的有点乏了,就到这里吧!“
看郑芒还有些没尽兴,常闲指指前面道:“看到那哥们了没?“
手指处在十米开外,一个三十出头的男子腋下夹一公文包,两手交叉围在自己的肚腩上,一派龙行虎步的样子,一看就是非富即贵的成功人士。
此人后面跟着一戴着眼睛的年轻小伙,尽管那男子显得不耐,没有好脸色,那小伙也一直腆着笑脸跟在后面,颇有些不离不弃的意思。
“瞅着了,就一二皮脸嘛,怎么了?“
郑大记者对这种没脸没皮的人可是没有好语气。
“也别小看他们哈,他们叫“跟屁虫儿”,被他们祸害的人可是不老少。“
常闲开始收拾自己的家伙事,跟郑大记者摆摆手道:“下次吧,我们找个时间去茶馆听相声,我再跟您絮叨絮叨这跟屁虫的事儿!“
“嘿!怎么就下次茶馆喝茶听相声了?”
郑大小姐看着常闲挺直的背影慢慢远去,跺了跺脚,自己都没发现,这样的小女儿态在自己这假小子身上可是很少见的。
要是常闲听到的话,也会觉得冤枉,茶馆听相声不是早先就说好的吗?他待人接物习惯性的留个尾巴,为下次的联系留下由头,这是营建人际关系的小技巧,每一步都显得很自然,关系就是这样一步步加深的,只是他这习惯性的做法遇到女关公会有什么结果就不好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