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这盏台灯是197年制作的,这时候的蒂芙尼已经暮年,身份地位和艺术水准处于巅峰,价格肯定要更高。
无论古今中外,玩收藏道理都是一样的,文征明四十岁的字和他九十岁的字画价位可是差了不少。
不过具体到底能值多少,还不好说,这时候的引擎也查不到更多的信息。
常闲有点怀疑人生,就这破玩意,几十万美元起步?
搞不好还要超过手头溥儒的两幅字画,这脑子得有多大的坑?
也是,谁让这位是丑国人呢?
一个只有二百多年历史的工业国家,自己的文字都没有,能识字就不错了,您还能指望个啥?
秉承越缺什么就越重视什么越喜欢炫耀什么的定律,这什么台灯多少也算是个文化物件不是?
这东西一旦涉及到民族自豪感,那身价立马就不同了。
呵呵!
常老板这会儿最希望大洋彼岸那边的国际友人把这破玩意当他们的传国玉玺看呢!
逛个鬼市都能创汇,常老板这也算是独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