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太白岂是那拘泥之人?”虽然仅有一面之交,雷万春却主动替李白说起了话。“朋友遭难,你无心应酬,想必他知道后也会表示理解。”
“还是去吧!反正时间上安排得开。”张巡却又改了主意,点点头,笑着支持王洵的意见。“出了这么一档子事,也许太白兄那里也能听到些消息。眼下他手里虽然没什么实权,平素交往的人物,却和你我颇有不同!”
如今大唐四海升平,京畿一带已经近三十年没有经历战事,所以从朝廷到民间都喜欢摆弄一些诗赋,歌舞之类的东西。李白乃有名的酒中谪仙,每次痛饮之后,诗兴有如泉涌。故而上至王侯贵胄,下到市井闲人,都以能跟李白一道把盏为荣。席间若是能目睹“谪仙”当场出口成章,回去后,就足足可以在朋友面前吹嘘好几个月了。
只有宇文子达这种糊涂蛋,见到李白,不想着跟对方攀交情,反而试图打人家一顿出气。如果李白不介意他当日所为的话,愿意出面帮忙探听消息,肯定比王洵等人这样没头苍蝇般到处乱撞来得及时。想到这些,雷万春也不再坚持把中午的酒宴推掉了,点点头,低声说道:“也罢,希望太白他能不跟宇文小子一般见识。说实话,让那小子吃一次亏,不算什么坏事。否则,即便这次他能平安脱身,说不定,下回又卷入更大的风波里去了!”
“那是自然!”王洵苦笑着点头。“子达跟我,平素都有些过于嚣张了!”
“你还好了!”雷万春见王洵主动认错,赶紧笑着开解,“长安城中的勋贵子弟中,像你这般肯讲道理,且有担当的,我老雷还真没见过几个。其他要么咋咋呼呼,总觉得除了皇帝就是他最大。要么无病**,好像转眼天就要塌了一般。总之是黄鼠狼窝里出跳兔,一代不如一代!”
王洵笑了笑,也不跟着心直这快的家伙认真。勋贵子弟有勋贵子弟的难处,远非雷万春这种无牵无挂的大侠所能理解。旁的不说,光是祖先们的荣耀,压在肩膀上就是一种沉重无比的负担。如果不是急着振兴门楣,想必宇文至也不会饥不择食地到处去乱抱粗腿。而像自己这般什么都懒得参与,则又会被人认为“不思进取,枉费了那么好的家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