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答应做你女朋友了吗,就去约会。”
阿布像个小女生似的急迫,“诶呀,你快帮我看看,你眼光高。心怡回来一次不容易,我约了她今晚去吃西餐。”
穆乐乐看着庄重的弟弟,参加晚宴他都没这么庄重过,还口袋处还放了个方巾,初看很帅气,但是看一会儿觉得不自然,像是被束缚了似的。
“给你半个小时的时间,回去衣服换了,换成你平时穿的。”
“姐,”
“你还让不让我做参谋了?”穆乐乐问。
阿布:“人家都说人靠衣装马靠鞍,我本来就长得不帅,你让我再换一个皮肤,我更不成功了。”
穆乐乐:“那你现在你说,你舒服吗?乍一眼是精致的,但不耐看。你俩吃饭就吃一口啊?”
阿布看着自己精心打扮的,穆乐乐又说了句,“确实比刚见你时,穿的几十块钱的衬衣西装好看多了。”
“那能一样吗。”那会儿穆乐乐还偷她丈夫领带让自己戴,后来他才知道,那一条领带,他一年的工资。
“我姐夫这样穿,你不就觉得很好看。”
“阿布,迄今为止你是第一个敢在我面前和你姐夫比的人,无知的自信。”
阿布:“……你再损我,我就真叛变。”
“能的你,我穆小千金身边的人,谁敢收留。”穆乐乐说完,又道:“不想换就去外边工作,这衣服,在你下午应酬前,我帮你设计好。”
“好。”
阿布出门了。
结果工作了一上午,穆乐乐出门看着他,“舒服吗?”
阿布不说话,他觉得太正式了,穆乐乐敲敲桌子,“想惊艳心怡的机会以后有很多。相比较约会的严肃拘谨,女孩子更喜欢在自己面前自然大方,谈笑风生的男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