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十个“打援”人员见大势已去,倒也识时务,主动扔下木枪,抱头认输,如此倒少挨了不少揍。
陷阵营军士闲了下来,围住围攻高顺的赫买等人,饶有兴致的抱着膀子看热闹,却依然没有上前救援。
高顺应付他们几人绰绰有余。
最终赫买虽然还想打,但是其余青壮早已士气全无,为了少挨揍,也主动扔下了木枪。
高顺一脚把赫买踹倒在地,又一次笑吟吟的蹲在地下道:“怎么样,服了没有?不服继续。”
“不服!”
赫买还想再爬起来,却被高顺一脚踢出两丈远,怒喝道:“光嘴上不服又有什么用,要是真有本事,就拿出来。
这要是真的在战场上,你已经死两次了知道么,谁会给你再来的机会?”
赫买翻滚着吐出一口血。
其实他也只是嘴上不服气,心里早就知道自己跟对方相差太远。
就算车轮战,对方战自己个三轮五论都没问题,只不过是碍于面子,“服气”二字无法说出口而已。
高顺指着那一众乌桓青壮,冷声道:“你们都服了没有?不服就再来打过。”
众青年全都低下了头,虽然明知道打不过,但是当面认怂也很羞耻啊。
过了一会儿,见没人答话,高顺继续道:“要是服了,就滚过来老老实实拜师,跟老子学习方才的战法。”
众乌桓青壮听得眼睛一亮,敢情对方狂揍自己一顿,是为了展示实力。
“我要学!”
“我要学!”
所有人都举起了手,就连赫买也犹犹豫豫的举起手来。
虽然认服很羞耻,但是能学到那种战法,万一将来打起仗来能保命,羞耻又算什么?
更何况对方的战法真的很高明。
这个地方离辽东郡那么近,难说公孙氏的军兵不会的打过来。
于是所有人都排成队列,高顺来给众人上课。
高顺乃是这个时代的练兵大师,陷阵营便是他一手训练出来的。
“两军交战,乱军之中,看似一人对一人,实则乱战也是有战法的。”
高顺迈步在队列之中,朗声道:“若两个人对战,只需要个人悍勇即可。
若十人対十人,悍勇与战法,效用各占一半。
若百人对百人,或者以上,则完全要看战法。
没有战法的乱战,便是一盘散沙。”
军兵们静静的听着,高顺继续讲解道:“首先,你们要懂得与同袍配合。
只要是两个人,必须组成背对背阵型,若三人,背对背更佳。
所以到了战场上,尔等要做的第一件事不是杀敌或者逃命,而是找-同-伴。
此事你们需要记到骨子里,记住,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孤军作战,要不然你的后背便是最致命的漏洞。”
众乌桓青年静静的听着,突然有种开了窍的感觉。
怪不得方才自己攻上去,根本找不到对方的弱点,始终面对的都是敌方的正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