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回林子里!”陈剑秋以最快的速度向树林跑去。
又是一声枪响,他一个纵越向前,再接了一个翻滚,滚进了林子里。
陈剑秋爬了起来,摸了摸身体上下,发现自己幸运地没有中弹,才背靠着树干向外观察。
其他的三个人也进了林子。
“是夏普思1874,大五零口径,她这是想要你粉身碎骨啊。”亚当背靠着树干,意味深长地说道,“这娘们太记仇了。”
他光是凭着枪声就判断出了枪的型号,当然他在说谁陈剑秋也明白。
女人真是惹不起,不就是撕了她一角裙子么。
“在那边!”飞鸟指着俯冲而下的玉米,它正在向下面的目标发起攻击。
“遭了,这傻鸟没死过。”
陈剑秋暗叫一声不好,玉米现在是他的一号侦察兵,要是这么死在这女人手上,那真的太可惜了。
果然,那個女人的枪响了,不过这次是应该是手枪。
开枪的时候玉米已经降到离地面很近,从陈剑秋的角度看不见它的踪影。
别出事!别出事!
陈剑秋默默念叨着,他没有听见玉米的哀鸣,希望这傻鸟没有被一枪毙命。
一个人影突然从远处的灌木从中跑了出来,出现在他们的视野中,她迅速地向着远处移动着。这个人披着一件不知是什么编织成的浅色斗篷,和周围的环境浑然一体;可一跑动,陈剑秋还是能从斗篷的间隙中隐约看见一抹红色。
女人一声口哨,一匹白马从远处的林中跑了过来,女人上马逃跑。
马在奔跑,玉米也从灌木中跃到了半空中,不过身上羽毛好像少了一小块,应该是受了点伤。
这傻鸟好像不依不饶,打算继续向女人的方向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