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你以前是军人?”陈剑秋有点疑惑。
“嗯,我以前是南方军的士兵,后来战争失败了,北方联邦的军队对我们进行了清算,我杀了太多的人,他们出了高额的赏金要我的脑袋,所以,我和我的妻子逃到了这里。”
“你也是有赏金的人?”
“曾经是,现在不是了。”丹尼站了起来,“所以,绑架我妻子的人是谁?弗雷德?”
陈剑秋摇了摇头:“是克拉克。”
“该死的,我早该知道是他。”警长拍了一下大腿。
“呵呵。”陈剑秋笑了一声。
“你笑什么?”丹尼转过头看下陈剑秋,他的脸在光的照射下,看起来有点吓人。
“警长,要不,咱们还是先回去吧,我怕你这样下去血都快流干了”陈剑秋实在是不忍直视丹尼。
两人走回到旅馆门口,正好看见了在大厅大眼瞪小眼的众人。
特蕾莎看到自己被打成了猪头的丈夫,像个小姑娘一样,心疼地直叫唤:
“哦,上帝啊,亲爱的,你这是怎么了!约瑟夫,我上次放在你这的羊肠线和缝针还在吗?”她向着旅馆老板招呼道。
羊肠线?缝针?这女人怎么会有这玩意儿。
旅馆老板从柜子里取出了一盒东西,一溜小跑拿给了特蕾莎,他一边将东西递给老女人,一边对满脸问号的陈剑秋介绍道:“忘了告诉你了,其实特蕾莎是我们这鼎鼎有名的医生。”
在19世纪,女医生并不常见,医学被认为天经地义是男人的领域,女人拿起针更应该是去缝衣服,而不是别人的伤口。
陈剑秋点了点头,他果然猜的没错,这个女人,不简单。
特蕾莎跟老板要了一截蜡烛,给自己的缝针消了毒,随后转向旁边的亚当:“把你手上朗姆酒给我。”
亚当依依不舍地把酒瓶递还给了特蕾莎。
特蕾莎将酒倒在了丹尼的伤口上,这位久经沙场的老兵,还是疼得龇起了牙。
特蕾莎开始为他的丈夫缝合伤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