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炼油厂的运输车队离开之后不久,另一支队伍,从罗斯威尔出发了。
和前面的那支又长又笨重的运输队相比,这支队伍,就显得轻便了很多。
二十来匹马组成的队伍,以一个看上去相对松散的队形前行。
他们并没有全速前进,而是和炼油厂的车队,始终保持着两到三个小时路程的距离。
队伍最前方的,是骑着黑萝卜的陈剑秋,他穿上了一件暗红色的轻质外套;而在他身边的,是穿着和他同样颜色裙子的卡米拉,她背上背着的,是用厚布层层裹起的夏普思。
跟在他们后面的,是李四福,这个年轻人的打扮现在和陈剑秋几乎一模一样。
接下来是飞鸟和穿着背带裤的肖恩。
和往常不一样,肖恩并没有开启他的碎嘴,他只是看着在远处天空中盘旋的玉米;
阿比奥特和哈尼夫没有斗嘴,他们在各自检查着自己的武器;丹尼夫妇以及他们的儿子霍利,这一家三口跟在后面。
再往后面的,便是十来个华人,他们都装备着勃朗宁带来的,最新款的连发步枪,腰间配带着左轮手枪。
陈剑秋还给他们配备了大刀,不过因为需要低调,所以上了刀鞘,用布裹着挂在了马鞍旁边。
“四福,前面的运输队里,有我们哪些人?”陈剑秋转过头,问道。
“牛三叔他们在。”李四福回答道。
张大年手下最早的一批人,都是他在那边的老部下,跟曾剃头以及李中堂的兵死磕过。
而那些人,一部分在前面炼油厂的运输队里,另一部分,就在这十来个华人中。
而剩下的,也都在枪店轮过岗,他们和蒙特罗斯周边层出不穷的匪帮们,真刀真枪地干过。
陈剑秋从来没有放弃过对他们持枪射击的训练。
张大年就曾经感叹过,如果当年有这些枪,自己的兄弟们,就不会死那么多。
陈剑秋又举起手,对着飞鸟打了个响指。
飞鸟拍马来到了陈剑秋的跟前。
“给蒂亚戈送过去的加特林几天前出发的?”
“收到你的命令当天,就出发了。”飞鸟面露忧色,“我还是有点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