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在当地稍有一些名望,同时也有一定的实力,便可以向州政府申请成立一个属于地址的银行。
陈剑秋其实有些疲倦。
他坐在自己的椅子里,并没有翻阅迪伦律师递到他桌子上的资料:
“律师,这个银行从头到尾都是你一手操办的,直接去弄吧,晚点把经理带过来给我看一下就行了。”
律师点了点头,冲着门外招了招手。
一个身高和体型堪比丹尼的壮汉,走了进来。
他留着络腮胡子,一头棕色的卷发,额头上还有一道不算特别大的疤痕。
他的西装被肌肉撑得鼓鼓囊囊,好像随时都要爆出来。
“老板,我的名字叫格雷格·奥卡福!”男人的身影听起来非常雄浑,双眼明亮而又犀利。
陈剑秋手里玩着笔,看了一眼奥卡福,又看了一眼律师。
意思很明显。
这人真的是银行经理?自己横看竖看,都和自己印象中那个年代的银行从业人员相差甚远。
如果说眼前这位是个牛仔、土匪或者屠夫,可能会更为贴切一点?
尤其是那手上的枪茧,怕不知道送走过多少人。
看出了陈剑秋的疑虑,律师立马走到了桌子前,从那一叠的资料中,翻出了奥卡福的简历。
陈剑秋瞄了一眼。
这货居然是花旗银行出来的!
“他曾是花旗银行道奇城分行的副经理。”律师怕陈剑秋没耐心看,补充道。
“那你认识怀亚特·厄普咯?”陈剑秋低头看着简历,询问道。
“是的,他当时是那里的警长。”奥卡福回答道。
“我听说,那个地方很混乱?”陈剑秋抬起头,把简历放到了一边。
“是的,银行被抢劫是家常便饭。”
奥卡福说得轻轻松松,仿佛那件事情和吃饭喝水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