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剑秋拍了拍他的肩膀,走向了那栋大房子。
此时是春天,壁炉里没有生火。
几盏煤油灯和烛台把客厅里照得透亮。
保姆已经哄着爱丽丝睡了。
罗斯福让一个仆人替三人准备房间,自己则陪着三人在客厅里闲聊。
房间收拾好了以后,黑人和飞鸟先去休息了。
客厅里只剩下了陈剑秋和罗斯福两个人。
他们一直聊到很晚,内容也是异常宽泛。
如果说之前在马上只是泛泛之谈的话,那今天晚上的聊天才让陈剑秋见识到了罗斯福的博学。
他不仅仅是一个政客,还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历史学家,一个著作等身的作家。
但他的很多观点依然没有突破时代和种族的局限。
而陈剑秋很多观点在老罗斯福看来极具想象力和史诗视野。
这让他对眼前的这个华人更感兴趣了。
“不打算回东部了吗?”
陈剑秋坐在沙发上,借着烛台的光线翻阅着罗斯福递给他的一份新书草稿。
“在这里当当义务警长,写写书挺好的,每年冬天我还是会带着爱丽丝回纽约州去的。”
罗斯福看向了窗外,嘴角露出一丝苦笑。
“不过似乎这里很多人希望我早点回去。”
“哦?我看你在镇民里面威望还挺高的啊。”
陈剑秋翻稿页的手暂时停下了,他抬起头,看了罗斯福一眼。
“我尝试着让自己融入他们,不过好像他们并不认同这一点;保姆也劝我早点回去,说爱丽丝还是待在大城市里更好一点。”
陈剑秋点了点头,开始重新翻阅罗斯福的稿子。
第二天清晨。
罗斯福换好衣服,推开了屋子的大门。
朝阳的霞晖洒向了整个牧场,替这里的一切罩上了一层金色。
牧场的工人和牛仔们已经开始忙碌了。
他们将牛羊赶出圈,向着草场的方向而去。
在霞光中,陈剑秋正站在栅栏外的草地上,对着空气比划,像是在打拳,又像是在舞蹈。
他的动作极富力道,带着猎猎风声,一招一式都干净利落。
罗斯福在一旁看得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