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里曼的司机确实很冤枉。
他在共济会沙龙门口看到的“小洛克菲勒”是约翰·D·洛克菲勒的弟弟,那位在西部失踪了的丹尼·洛克菲勒。
陈剑秋第一次遇见他,是十多年前在丹佛的一个酒馆中。
彼时陈老板正好参加完西部白银协会的一个聚会,打算到酒馆喝两杯就回罗斯威尔。
然后他的注意力就被正在吧台喝酒的丹尼吸引了。
陈剑秋在和小阿斯特一同坑罗斯威尔那块地的时候,和小洛克菲勒曾有过一面之缘。
眼前这个正在喝酒的牛仔,实在是太像他之前遇到过的人了。
哪怕这人现在是满脸的胡须,一身污秽,像极了一个刚从马棚里钻出来的牛仔。
可这人握着酒杯的那双手,看起来怎么也不像常年和牛马打交道。
丹尼也发现了不远处这个将注意力放在他身上的华人。
他立刻放下杯子,丢了几个硬币在吧台上,然后转身从后门走出了酒馆。
丹尼回到了自己住的农场,收拾了细软走出屋子大门,准备跑路。
他却看见陈剑秋坐在屋子前的木头桌子边。
一把金光闪闪的左轮手枪放在桌子上,弹巢拆卸在一旁,一颗一颗的子弹在手枪的旁边立成了一排。
陈剑秋从衣服的口袋里掏出一块布,和一小瓶枪油。
他拿起桌上的枪零件,开始用布擦了起来。
丹尼的手下意思地摸向了自己的腰间。
“如果我是你,就不会想着去拔那把枪。”陈剑秋继续擦着枪,头也不抬,“我可不想在你身上多开几个窟窿。”
“这里虽然在郊外,不过你开了枪,想轻易离开,恐怕也没那么容易。”
丹尼瞥见了陈剑秋腰间的另一把左轮手枪,又看了看远处正在围过来的其他牛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