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荆士达许都,孔明至丹徒11(1 / 4)

汉末雄风 云垂赏竹涛 6406 字 5个月前

“诸君皆对旻寄予厚望,愿将荆州之繁荣昌盛、长治久安托付于旻之手,既如此,旻亦决不负诸君之厚望!”

说着,苟哥神色变得郑重无比。

“稍后旻必向天子讨诏,皆封诸君为县侯;二公子深明大义,旻除讨诏封二公子为高平侯之外,亦将赐二公子食邑两万户;此外…

诸君非但可与朝廷共享河西走廊、西域都护府之商路,建于秭归之工坊,旻可出让一成股权分于诸君!”

县侯,在东汉诱惑力已足够大…

历史上,即便蔡瑁献荆州有功,也不过被曹操封为亭侯而已。

更何况还有秭归县工坊的一成股权,秭归县位于大江之畔,巴东、汉中及南郡三郡交界之处,无论向东西南北运送货物,交通都极其便利。

在苟哥原本的设想之中,此地工坊可做为未来南郡的重要生产基地。

但如今,为了稳固荆州统治、瓦解江东斗志,苟哥不得不将此重要生产基地的股权转让一部分出去。

以是故,在场之荆州豪士、外加一个刘琮,心中皆满意至极。

苟哥见状、决定趁热打铁。

“幼宰先生乃南郡士人,是故其人不可再任南郡太守,更不可任荆州牧,何况我仍有意令幼宰先生主导荆州工坊之事。

我有意任陈长文为荆州牧、黄汉升为南郡太守、文仲业为武陵太守,诸君以为如何?”

按照东汉的“三互法”,本州郡之士人,不可任本州郡之州牧、太守,此举名为“避籍”。

因此荆州南郡人董和,非但不能任南郡太守,更不可能出任荆州牧。

陈长文就是豫州颖川人、荀彧的女婿陈群,其人既非荆州人,正妻亦非荆州人,所以陈群任荆州牧毫无问题。

南阳人黄忠、文聘,跨郡任南郡太守、武陵太守,当然不存在任何避籍问题。

更何况…

这二人向苟哥请假返乡后至今未归,苟哥甚至不清楚这二人今何在。

至少有一点苟哥可以肯定。

那就是,黄忠、文聘二人,此时一定还在荆州境内。

所以,苟哥便索性任命这两员虎将担任南郡、武陵郡太守。

这二人都出身于南阳郡豪族,因此,蔡瑁、刘先二人对此均无异议,二人的南阳老乡、荆州名士韩嵩对此当然更无异议。

那么问题来了…

刘琮向赵旻深施一礼。

“不知太子太傅欲如何处置家父?”

苟哥已向刘琮承诺,封其人为食邑两万户的高平侯。

也就是说,刘表老家山阳郡高平县,已封给了刘琮。那么刘表将如何处置?

苟哥微微一笑。

“二公子勿忧,令尊身为宗室,又有守土之功,我可向天子恳请,封令尊为山阳国王。不知二公子以为如何?”

所谓封国王,指的是封一郡之地、将郡转为国。

在实行郡县制的秦汉时期,郡国相当于后世的省。

若在承平盛世,苟哥说出这番话,绝对是无稽之谈。因为东汉自光武帝以降,根本没有宗室封王之先例。

东汉封王有且只有一个条件:皇帝之子。

这一规矩,就连实际掌握朝政的四大太后都不敢破坏。

但是!

请注意,这是朝纲混乱、秩序崩坏、人人割据的汉末乱世。

尤其是,苟哥如今还挟制着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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