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猛的狼群自然不想鹿大爷一家那么容易对付,不仅跑的快,甚至在头狼的带领下对狩猎队造成了不小的麻烦,不少人都因此受伤,好在收获还算不错,除了少部分逃了出去,其他的都成了大家的囊中之物。
这逃走的便是有一只母狼,由于身上还插着两支箭矢,所以成了大家主要追逐的对象,让大家没有想到的是这只母狼受了伤还挺能跑,一直追到了狼穴才给他抓住,众人也是在狼穴之中发现了这只才出生没多久的小狼崽子。
虽然没有像宋轩一样直接劝服了猎物,但好歹也算是有了,所以虽然说面子上有点挂不住,石猛还是腆着脸将其带了回来。
宋轩一开始听石勇说出来的时候就知道,石猛的这个计划肯定是不可能成功的,正所谓白眼狼,狼哪有那么好驯服,没有意外情况的话,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即便出现了意外,一个族群的狼也大概率不会跟着头狼去归降人类。
但抓狼崽子回来就非常合适了,尤其是这种刚出生没多久的,怕是连自己父母都没有认全,如果能把它养大了,那基本上就等于直接驯服了,效果还要来的更好一些。
看着有些闷闷不乐的石猛,宋轩安慰道:
“没事,这可比直接抓回来的好养活多了!”
要知道宋轩刚开始让大家抓活的回来的时候,基本上每一天外出的人都会遇上一两只,但是最后能够在部落里养活的,可就现在这寥寥几只,剩下的要么直接死了,要么就是慢慢的死了,反正总归是没有活下来。
想要抓一只活的猎物,所需要付出的人力和时间成本,可以说是直接狩猎的数倍,加上后面死了的,想要彻底养活一只合适的猎物,所付出的时间,最少可以抓上十几只回来。
这也是为什么大家一直都没有养动物的原因,有这时间不如去外面走上一趟,所带回的猎物都够大家吃的了,没必要如此大费周章。
至于狼嘛,虽然吃起来味道不是很好,但皮毛还是不错的。
而它最重要的作用自然不是用来吃的,有了狼可以慢慢的将其往狗这一方向培养,至少可以用来看家护院嘛,甚至以后陪着狩猎也不是没有可能。
不管他生性多么凶猛,相信只要是从部落里从小长起来的,定不会像外面的那么有野心。
听了宋轩的话,石猛的心情这才好了那么一点:
“神使,真的吗?”
“养起来你就知道了!”
但现在最麻烦的就是怎么将这头小狼崽给喂起来,部落里的动物们可都不是产奶的时间,倒是有几只兔子,但那奶量养自己家的都十分勉强,就更别说给比它们体型还要大的狼了。
想了想,最后还是只能让部落里还在喂奶的几个妇女来喂这只小狼崽子,每天让他们挤出两碗来,宋轩给它弄了个小窝,旁边便是装了奶的碗。
部落里现在还在喂奶的妇女就有四个,每个人挤出来一点倒也不算困难。
虽然这种事情宋轩自己去说,部落里的人肯定也会同意,而且这也这在性比较开放的原始社会,也算不上什么事,但宋轩作为一个现代人,至少灵魂上还是一个现代人,多少还是有些羞涩的。
思想挣扎了半天,最后宋轩还是让石猛去说的,几个妇女倒是什么废话都没说,直接就答应了下来。
可能是大家看出来了宋轩的害羞,所以每天的早上和下午她们都会把奶给准备好,等宋轩过来拿走就行,毕竟他们喂奶的时候宋轩都会主动避开,一来二去的大家也都知道了这个情况。
看着小狼崽子一天比一天壮实,宋轩也是十分的欣慰,现在小狼崽已经完全把它当做自己的主人了,宋轩也给他起了一个十分土气且好养活的名字——旺财。
作为正宗中华田园犬代名词,旺财在犬界也可以说意义非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