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县衙小吏(1 / 4)

张洛这回的县城之行。

还有一个新的打算。

上回在张长文那。

知晓了泉州卫是有专门的铸炮厂和火药坊的。

不过张洛也能想到。

大明朝对于火器还是比较看重的。

明朝开国的时候。

朝廷军队就已经装备了各种火器了。

像是火铳,火弓都开始浮现。

不过这些火器由于出现比较早。

整体工艺不够完善。

性能都非常一般。

像是在弓箭上装上火药。

然后一起射出去。

先不说带着火药的箭能不能射到敌军处。

那时的弓线技术。

还不足以支撑带火药的箭发出去。

往往刚射出去就爆炸了。

很容易误伤友军。

在大明朝。

每次工坊的人琢磨出了一些新的火器。

订单下来了。

军器局,盔甲厂,御史监这些部门都会抢着造。

然后给户部送上一份份满满的报银单。

至于为什么不多造些冷兵器和盔甲。

这些都是朝廷规定内的东西了。

每年要造多少刀剑,铠甲。

朝廷是下了指标的。

到了年底朝廷会派人来清查。

各地武器存库是否合格。

少了倒无所谓。

要是造多了,年报对不上、

官员就得受罚。

像铠甲这种重形防御装备。

一件能用好久。

不能用了之后还要向上报备。

火器就完全不一样了。

火器的弹药受水易坏。

这是小兵都知道的现象。

受了寒,自然就不能用了。

向朝廷报备,朝廷会再拨银子下来。

泉州卫是有个大五千人的大卫所。

有自己的火器坊和铸炮厂也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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