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寄养 事先声明原因,没有任何误解,约……(2 / 4)

曳月依旧望着那轮月亮。

这是第三十七天。

距离那一天。

事先声明的寄养,比抛弃更好吗?

第一次被抛弃在漫长春天的时候,虽然煎熬寂寞,但是每一天醒来都觉得,也许第二天就会见到那个人了。

不知缘由,带着赌气和怨怪,虽然寂寞,也觉得这是自己选择的。

可以自欺欺人,是我不去见他,是我们在吵架。

人们因为吵架,误解,而彼此分开,是正常的。

骤然分离,也会骤然和好,再见。

但是,这一次不一样。

第二次的抛弃,是开诚布公的,是温柔的,没有任何吵架、争执、误解的,约定好的分离。

每一天醒来,都觉得那是昨天。

每一天睡去的时候,都清楚明白,第二天不会再见,不会和好。

因为是约定好的,因为没有吵架,自然也没有和好。

约定是,当他再长大一点,当他不再爱那个人的时候,他就会被接回去了。

但是,期待被接回去本身,就是未曾“长大”的证明。

所以,每当感到期待的时候,就会明白,不会再见。

上一次,他是春天的囚徒。

这一次,他是他自己的狱卒,自己看押的囚犯。

寄养是要被接回去的,所以好像比抛弃更好。

但事先声明原因,没有任何误解,约定归期的寄养,为什么比充满怨恨、遗憾的抛弃,更加漫长?

漫长的,好像每一天醒来,都被抛弃了一次。

寄养真的比抛弃更好吗?

被抛弃的人,还可以自己寻找回去。

被寄养,却像是一种契约,即便知道回去的路,即便站在家门口,也不可以走进去。

他只在玉皇山待了三天,就像三年那样漫长。

既然知道,不可能再见,不会再见。

即便他们都在玉皇山,即便潮生阁和玉霄殿相隔只有一道天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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