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627年,天启七年,陕西,澄城县。
高初五带着三个高家的年轻人,走进了县城的大门。
四人都是从没出过村的土包子,这一路从高家村走过来,足足三十余里路,全靠嘴巴甜,在路上见人就问,几次走错了路都靠嘴巴问了回来。
走进县城大门时,日头已经挂在天空正中间了。
午时,最热的时候,室外气温高达40度,四个年轻人热成了狗,垂头丧气,没精打采,整个人轻飘飘的。
“初五哥,要找师爷,就得去县衙门吧?我好怕衙门!”
“听说知县老爷吃人不吐骨头。”
“那些衙役也一样吃人不吐骨头,好可怕的。”
三个年轻人都怂得不行。
高初五也怂,平生没离家超过十里的土包子,第一次进县城,早已经被县城的那些“高门大院”给吓着了,整个人都带着点哆嗦呢。
他伸手进自己随身携带的干粮袋子,捏了捏袋子里的大白米碎块,这是出村前,村长塞给他们以备不时之需的,一人袋子里装了五块碎米。
摸到这个,他才定了神:“怕个屁,我们有天神大人撑腰。”
三个年轻人听到天神大人四个字,倒是精神一振,胆气稍稍回流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