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路明非将一上午做出的ppt模板保存,关闭电脑,戴上鸭舌帽和墨镜,从寝室出发。
他要去与恺撒决斗,用剑道的方式,这是在请恺撒帮忙的那天就定下的约定。
看起来这位学生会的老大、学院里最顶尖的富二代,似乎还对自由一日时的拼刀耿耿于怀,他的狄克推多明明压制着楚子航的村雨,却在路明非接手的一刻,瞬间转于下风。
也许是想找回场子吧,所以才邀请路明非来一场正式的决斗。
说实话,路明非并没有正统地学习过什么剑术和剑道,他的出刀全靠战场上厮杀的经验和反应,尤其是弹刀,这项技能基本就只依赖于持刀者本身对于时机的把握。
路明非心想要不要给恺撒留点面子,放放水,尽量和这位有钱师兄打个平手。
这话说起来可能有些自傲了,但倘若他使出全力,恺撒绝不会有获胜的可能性,闭着眼睛他都能赢,1分钟之内,他就能彻底击穿这只骄傲雄狮的架势。
不管恺撒多么天才,也不过是一个还未完全成长的学生,而路明非,早已将各种战斗技巧融入身体的本能,看到敌人出刀,他的身体就会自然而然地动起来。
但江湖不是打打杀杀,江湖是人情世故。
好歹也是学长,还帮过忙,怎么说也得留点情面。
他猫着来到约定的地点——运动馆。
就像是所有其它运动馆一样,这里空间宽阔,四周有钢铁围栏,安着一列列蓝色的观众席座椅,只是卡塞尔的运动馆还要更加宽广,乒乓球台、网球场、篮球场、剑道场...
所有你听说过没听说过的场地这里都有,场馆的弧形穹顶有明亮的挂灯,温和不刺眼的白光照亮着这个公共场地,所有人都可以凭借学生卡刷卡进场,去进行自己喜欢的体育运动。
这里是个完全公用的场地,只会在运动会这些节日里被暂时征用,上课有专用的教室,各个社团的活动场地也是独立的,毕竟是在山里,地皮很多,自昂热校长建校起,卡塞尔已经进行过数次扩建了,很多毕业之后的学生都会为母校捐款,例如捐一栋教学楼,或者一个花园,用一块石碑刻下捐赠人的名字和毕业年份。
场馆里有很多学生,他们都在挥洒汗水,篮球场上一群两米以上的壮汉在奔跑,运动鞋摩擦地板发出刺耳的声音,束着马尾的女同学穿着白色的运动服,像是《网球王子》里那样,一颗网球击中钢丝缠绕成的护栏,在缝隙中旋转摩擦,兵乓球台上的乒乓快得只有一道残影,球手的手臂挥动,只能听到球和球拍撞击的清脆声音。
只有在卡塞尔混血种们才能体会到竞技的快乐,其他地方没有与他们同样水平的运动员。
入学两周,路明非还是第一次来这儿,他对体育运动向来不感兴趣,他的体育成绩从小学起就很差,全班垫底,高中上体育课时,赵孟华和他的几个兄弟去找隔壁班的打篮球,他就去小卖部用零花钱买辣条,然后和几个爱打游戏的死宅同学聊天,或者是去找陈雯雯咨询文学部事宜。
他总是站在场外的人,唯一一次参加运动会丢脸丢到了全校,一千米接力跑的运动员都准备入场了,裁判才告诉他们上一场的男子一千米还有一个人没跑完,得等一会。
整个学校的老师和观众都看着他跑完全程,如果不是陈雯雯在塑料草坪上跟跑了最后一圈,他恐怕真要弃权。
如今他跑完一千米也不会喘气了,可也不会再有人陪着他一边跑步,一边喊加油。
那个爱穿白裙子、喜欢抱着一本书站在图书馆书架前的忧郁女孩,终于还是找到了她的白马王子,而跟在她身后瞻前马后的小跟班,也有了更广阔的世界。
路明非又回忆起一些仿佛隔的很远的往事,他摇摇头,看了一眼篮球场上的中锋,中锋的黑色背心上印着12号的号码,一个大跳扣篮,队友们为他欢呼,和他击掌。
“3号剑道场...3号...”路明非收回视线,左顾右盼,这场馆实在太大了,今天又是周六下午,好多人都在这儿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