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秒之后,这巨大的黑影就消失在云层之中。
“喂,你喜欢坐过山车么?”刘仲望着重新平静下来的天空。
“过山车?古代人也会坐过山车么?”芬格尔耸耸肩,“我还以为你们的娱乐方式就是雇佣舞女唱歌跳舞,躺在漂亮妹子的大白腿上,让另一个漂亮妹子喂自己吃葡萄。”
“你说的那是王公贵族才会干的事情啦。”刘仲笑了:“种田的农民唯一的乐趣就是打听街坊邻居的花边新闻,谁家姑娘又爱上了谁,哪家才子又去了青楼,看舞女唱歌跳舞这种事,梦里都梦不出来,农民的世界很小的,几亩田,一个土院子,再加上锄头和扁担,上厕所都只能用竹片刮。”
“用竹片刮?那底盘不是很容易生病?”
“你如果想知道的话,可以去做一篇研究。”刘仲走上前来,抓住了芬格尔的肩膀,他湿透的衣服和头发立刻冒出白色的蒸汽,变得干燥:“你不反抗么,虽然说反抗也没有用。”
“这话说得我像是喜欢喊‘破喉咙’的小姑娘一样。”芬格尔说:“你知道么,印度有个官员曾经说过一句话,我觉得很有道理。”
“什么话?”
“假如不能反抗,那就试着去享受。”芬格尔认真地说。
“是么,说得我差点就信了。”刘仲在芬格尔的腰间一阵摸索,取出了一个黑色的打火机和雪茄盒,并把这两个闪动的玩意投掷到池塘中。
轰然巨响,小小的池塘被炸起几十米高的浪花,泥土直接被炸出一个深坑,一瞬间,池塘里出现了半径好几米的真空气泡。
接着,刘仲又从芬格尔的裤包掏出了盒装口香糖、小熊猫钥匙扣、mp3随身听等数个小物件。
“哥,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呢!我身上的炸弹只有这两个,那口香糖我才买的呢,就吃了一条。”芬格尔无奈地说。
他又被定身了,动弹不得,不过这次嘴倒是能动,可以说话。
“我其实是为了你好,毕竟这些玩意爆炸,受伤的人只会是你。”刘仲把这些东西扔到远处,像是放鞭炮一样,热闹的连环爆炸声响起。
“let"sgo!”刘仲捏住芬格尔的肩膀,双翅扇动,化作一道流光。
...
路明非朝着远离白帝城的方向奔跑。
魔动义手已经损坏了,连着他骨折的手腕一起。
对于高浓度血统的混血种来说,骨折这种伤势算不上什么重伤,混血种的恢复力远超常人,哪怕是骨头粉碎,在设备齐全的医疗环境下,经过一段时间的修养,也能复原。
话虽这么说,该疼的还是会疼。
他只对左手做了简单的止血处理,便提着黄铜罐一路远离。
白帝城那边马上就要开战,混乱的战场下,有着上千上万人的军队,甚至诺顿还会爆发言灵,那边的危险度毋庸置疑。
路明非此刻只有一只可用的右手,想要一边战斗,一边保下罐子是很困难的事情,这种时候就得战术性撤退,远离中心,找个渺无人烟的地方,等待计时结束。
他在荒野之中穿梭,身形跳跃,即使手上提了一个半米高的实心黄铜罐,速度也丝毫不减。
在这种开阔的原野中,他的速度优势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