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雪死死踩着油门,在黑暗中横冲直撞。
她全副武装起来,把步枪挂在胸前,腰边拴着手雷弹和弹匣,看上去像是一个女兵,可是一个没经过风吹日晒的女兵。
她太瘦弱了,像是杨柳一样纤细,即便背着枪,也觉得她连枪都举不起来。
脚疼的厉害,她的脚踝是肿的,一用力就会疼,但疼她也得忍着,车上除她以外,就只有一条小狗,难道指望小狗去踩油门么?
好在还有一条小狗陪着她,昨晚出来的时候,有六辆汽车并驾齐驱,车上坐满了装备精良的持枪壮汉,让人安全感十足,可现在就只有她一个弱女子疯了一样在马路上飙车。
她真是疯了,这么黑的天,她竟然敢一个人出门。
拜托,外面不知道有多少吃人的怪物,它们长有铁钩那样细长的利爪,很轻松就能撬开这个大号的铁皮罐头。
有枪又能怎么样?她就用过几次手枪,步枪在她手里,不一定能射的中,如果射空了,躲在罐头里的她,就会死的很惨。
其实她要手雷,并不是为了用来轰炸怪物,是为了能让自己死的体面一些。
如果有什么东西跳到了车盖上,要钻进车内,她就拉开手雷的拉环,和那家伙同归于尽。
她有些后悔了,真的开车到了无人生还的废墟,才能切身实地感觉到这里有多可怕。
她多希望有张cd,上面载满雄壮或咬牙切齿的情歌,再来一瓶烈酒壮胆,刚才为什么不找他们要一瓶酒呢?
这里没有交警,酒驾又没人管,她喝醉了一定就不会害怕了,可以欣然赴死。
可后悔也没用,没有回头路了。
船已经开走了,就算她立刻调头去岸边,等着她的,也只有荒芜的死寂。
自己选的路,咬着牙,也要走完。
她想了很久,才鼓起勇气,下了这个决心,她是个从不听别人劝的女人啊,说了那么多,想了那么多,听了那么多,其实心底早就有了答案不是么?
她不去找他,谁还愿意去找他呢?难道看着他和氢弹一起爆炸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