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那天,路明非邂逅了光(二合一)(4 / 4)

真该死啊。

路明非第一次知道可以有那么多人同时在看自己,也是第一次知道赵孟华那个富二代竟然也会那么明显得对自己这号人物露出嫉妒的表情。

啊咧

这个比赛场原来这么多人的吗?

第一次.第一次.

路明非忽然感觉手上的球不是篮球了,是铅球。

大家应该都有过经历吧,在操场上跑操的时候,总会有训练足球的人不小心踢歪来踹到了跑道上。

经过那的时候,大家会选择主动去把球踢回去吗?还是会怕尴尬而假装没看到的跑开呢?

没办法把,谁都会害怕啊,要是主动去把球踢回去,结果踢岔了给人传歪了,那就得看着别人一脸震惊得看着自己,然后假装无事发生得去追被自己踢得更远的球。

那得是多么令人无地自容的羞耻时分啊。

人们装作漠不关己的样子,或许并非是心凉了,而是害怕受到伤害。

大部分人这辈子都不会在大庭广众下演讲,也无法理解一次性和千人对视时自然而然的退怯。

高度紧张的同时男孩开始耳鸣,路明非此刻觉得手脚都在打颤,仿佛这里是那个让他折戟沉沙的演讲堂,而周围看着自己的观众就是那天坐在地下一句话都不说的同学们。

不同的是,这次她们眼神更冷,人手一个史密斯威森,会在自己搞砸了的瞬间崩了自己。

这个时候.自己是不是该收起稿子,然后走下场了来着?

路明非踌躇着,拿着球的手上汗水开始溢出。

场景后退,但也就在一切都逐渐模糊的瞬间——

“别傻愣着啦~小明子!”

忽然,女孩的声音又传来过来。

路明非下意识去看,只看到藤丸立香伸出手来,手心对着自己,四根细长白嫩的手指勾了勾,另一只手指着自己手心,露出笑颜轻声道。

“Pass传球!”

女孩打了整整一场比赛了,额角都是汗水,头发丝黏在耳弯处,路明非发现自己以前不曾注意过女人的耳郭,今天第一次知道,一对耳朵也能这么好看,白色的皮肤和橘色的发丝交杂在一起会形成那种西式油画一样的浊色,缥缈而朦胧。

女孩笑着,很漂亮,像一道光。

光不偏不倚得,在漆黑的舞台里,照亮了自己这个又怂又倒霉的泰迪熊。

泰迪熊愣愣得点头。

扔出了篮球。

ps:

我好长(确信)

第三次重申本文的感情线,全部都是我迦勒底皇帝的,不管是女的,男的,不男不女的,既男又女的!

所有人在合理的情况下单箭头立香,但就像迦勒底里面那样,这个单箭头未必是爱情,也可能是别的感情。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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