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是,董香主是干大事的,眼里没有我们几个小乞丐,反倒是手下三个副香主,狐狸、黑狼、花豹,这几人会过问一下。据我所知,阎老大是跟着狐狸常三思常副香主的,他死了,常副香主不可能不管。”
说到这里,左断手紧皱眉头,望向屋外黑沉天色,面上有了焦虑神色。
陈平仿佛没看到他脸上的急色,也根本没提逃跑的事情,低头思索,“常三思,好名字,狐狸这种生物总是狡猾的,不会很莽撞,以此为号,应该是个谨慎人。”
他没有仔细打问这位常副香主的实力到底如何。
事实上,就连阎老大的真实实力,也远远超过现在的自己,更别提副香主了。
在这古代社会,又是混江湖帮派的,很少会出现能者在下,庸者在上的情况。
因为,无能的人,很快就会被人暗地里打死了。
那么,可以认为,常三思的武功比董香主的洗髓换血要差一些,比阎老大这种锻骨境界要强上不少,至少就是练筋大成,反正,打是打不过的。
得另想他法,破开困境。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天都黑了,听几人议论,晚上还要宵禁。正常情况下,位高权重的常副香主会身处温柔乡中,没兴趣急赤白眼的来寻几个小乞丐的麻烦。
毕竟,死的只是帮派之中一个小头目而已,又不是他爹,并不用连夜奔丧。
更有可能,那逃走的活口,根本没什么胆量夤夜禀报给副香主,想见到人都难。理论上来说,这一晚上是安全的。
“想走的话,就离开吧,随便找个地方躲着。待得明日天亮,想办法混出城也可以。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好过在这里等死。”
陈平没想过要逃,他腿伤,走几步路都难,逃个毛线,就算不被人在暗夜里当成贼子直接砍了,一到天明,也太过显眼,直接会被逮住。
还有一个原因,如果来的是黑狼或者花豹两人“追凶”,他是一点心思都没有。
是狐狸常三思的话,就还有得谈。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只要把准脉搏,阎老大和瘦高个的死,也不是不可揭过。
“我不走,七哥在哪,我在哪,生死同。”
花脸儿抬起头,一双大眼睛水汪汪的。
草,这是个爱哭包。
“我们兄弟也不走,那天田七哥从臭水沟把我们拉出来,不嫌弃我们是阉人,今日又杀出生天。不管怎样,我都跟着。”
小凳子面相阴柔,此时白净脸上有着异样的狠厉,像是要吃人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