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其实也是出自相当自私的目的,才提出了这样的口号。
你想一想,如果未来特兰西亚能拥有豺狼人做先锋,能拥有狗头人为我们挖矿劳作,能拥有人类的智慧主持这片大地的发展,能拥有矮人和半身人的科技作为后勤支撑,能拥有精灵们的心灵手巧为我们制作各种用具。
在白天我们有被太阳祝福的桑海人保卫大地,在黑夜我们有强大的吸血鬼巡弋四方。
每当我们的战士在前冲锋,身后便有阿瓦隆教会的治疗者,勇猛而敏锐的冬狼武僧们是我们的眼睛和利爪,大地之母的盖娅禁卫们是我们的不破之壁。
这样一个国家所能凝聚出的力量,你敢想象吗?
每个族裔都有自己的优点和价值,而它们能为伱所用的时候,这就不只是1+1等于2的情况。
从未有人尝试过将所有人都聚集在同一面旗帜下,这当然很困难,但我们应该试一试,毕竟血鹫氏族现在一穷二白,试一试也没什么额外的代价。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
吸血鬼领主回头看着马克西姆,他认真的说:
“我的勇士们喜欢这种风格!他们来自一个更先进更文明的世界,在他们看到我们所作所为之后,他们就会意识到我们才是代表这个世界最先进理念的群体。
理想!
马克,这个理想不只是我与你和翠丝还有米莉安的,也是我的勇士们的。
被理想与希望武装起来的战士能爆发出的力量足以改天换地
那绝非虚无缥缈的东西!
我和他们聊过天,我知道在他们的世界里发生过类似的事。”
马克西姆木着脸听完了这一切。
在墨菲说完之后,他依然相当坦诚的回答道:
“实际上,在您说到桑海人和吸血鬼联手作战的时候我就已经听不懂了,请恕我愚钝,但我实在想象不到太阳之子和午夜之裔的合作该是一副什么样的灾难场面。”
“所以说,没事的时候多去马尔科姆教授那里听听历史课,多学习历史对你如今很想要思考,却没有能力进行复杂思考的脑子总会很有用。”
墨菲哼了一声。
他没有斥责马克西姆,而是指向利姆男爵领的方向,说:
“那里接下来就是你们的战场,就和你们在幽暗男爵领做的那样,在七天的时间里横扫过那里,把所有豺狼人都赶到西柯伯爵领和安德玛丘陵去。
在这场作战结束后,我们就要开始对肯波特大匪帮的处理了。”
“我能听懂这个,而且我很愿意为您做这种简单的事,所以,遵命!我的主人。”
——
正在被墨菲和马克西姆谈及的豺狼人军阀肯波特,这会也在和另一个吸血鬼展开一场夜下的谈话。
当然相比彬彬有礼的古老族裔们,发生在安德玛丘陵的这场谈话不管是内容还是风格,就多多少少让人不适了。
肯波特是个强大的豺狼人蛮兵首领。
它的全名叫肯波特·咬骨!
从这个意义非凡的姓氏就能看出这位阁下的“不凡出身”,它来自咬骨氏族,正是111年前掀起了大陆之灾的咬骨之王所建立的氏族。
如果豺狼人也讲究一个长幼有序,身份尊卑的话,那么咬骨氏族就是妥妥的“王族”。
遗憾的是,豺狼人的文明是个将弱肉强食刻入骨子里的族群,因而在咬骨之王消失于污秽沼泽,身死兵败之后,咬骨氏族也失去了统帅的地位。
不过作为豺狼人氏族中最强大的几支之一,它们依然有资格生活在苔藓山谷中,这就让咬骨氏族的成员一个个膘肥体壮,几乎和普通豺狼人完全是两种生物。
就拿肯波特来说。
它的身高达到了夸张的2.8米,就像是豺狼人中的“巨型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