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微醺的感觉非常美妙,但韦书晴还是觉得有些迷糊。
稀里糊涂的,初吻就这么没了?
不过,好像也没什么好遗憾的,因为这个人是韩东学弟啊。
那一天,当他矫健的身姿在篮筐上方翱翔飞舞的时候,自己应该就已经沦陷了。所以才格外关注他,看到别的女生和他走得近,才会紧张。
她此前还没有认真想这个问题,但在两唇相接的那一瞬间,她明悟了:我,早已经无可救药地喜欢上了这个男生。
回忆起他在食堂见她第一面时,就跟她说:做我女朋友吧。
当时她还觉得他很草率。
现在看来,草率的是自己啊。
韩东感觉,少女的唇舌和熟女不太一样,无论是慕姐还是伍月姐姐,品鉴起来柔软芬芳,如陈年佳酿般醇厚幽香;而晴子学姐则不同,柔软之余,还充斥着这个年纪该有的活力,一股子青春欢畅的气息沁人心脾,让他舌底生津,身心愉悦。
遥想三个月前,他还在老家县城做家教,打零工,为了多挣一点生活费,在炎炎烈日下奔波劳碌,晒得跟个黑炭头一样。那时候,连街边摆摊卖萝卜的大嫂,都不稀得多看他一眼。
当时如果他跟班级里最丑的女生表白,人家大概率也会回他一句:癞蛤蟆就别想吃青蛙肉了,因为青蛙也想捡天鹅的漏。
可是如今……他这只曾经的癞蛤蟆,已经不是青蛙能觊觎的了。他直接可以拿捏天鹅了。
只用了三个月的时间,他便完成了人生最华丽的逆袭,一举从最底层跃升到大气层,俯视芸芸众生。大风小说
晴子妹妹没有他想的这么多,因为她实在是无暇多顾。
韩东霸道猛烈的攻势让她应接不暇,因为快乐和兴奋产生了多巴胺,而多巴胺则会让人更加愉悦,更加兴奋。韦书晴感觉浑身瘫软如绵,没有力气,但血液却如同沸腾的开水般,在血管里畅快地奔流,每一根神经末梢,都如同被微弱的电流刺激到,兴奋地飞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