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屠杀(上)(1 / 4)

洛克城南方某村落西侧,土匪营地内,此时两名土匪正趁着天色金黄,制备起晚饭。

他们在营地中架起一口锅,锅内盛着上午从洛克河里打的水,煮的一锅肉是这俩人花了一下午的时间从原野上抓到的野兔。

两个土匪中稍胖的那个叫做伍德,此时正从腰间系的一个小袋中往锅里倒盐巴。

往锅下面添柴的那个身材精瘦,脸上带着一条可怖疤痕的土匪叫做佛瑞斯特,他被火焰的热浪灼烧的满脸通红,一边添柴还一边抱怨着,“咱们两个都已经做了这的地头蛇了,晚饭还得自己解决,咱就不能去抢个鸡吃吗?”

加完了盐巴,胖子举起勺子就先尝了一口咸淡,听到佛瑞斯特抱怨,他翻了个白眼然后说道:“你以为我不想吗?天天吃兔子我都快得红眼病了,只是你抢了村民的货,老大还收谁的菜去,到时候老大收货收不上来就该收拾你了!”

听到对方把自家上司搬出来,底下添柴的佛瑞斯特也不再在这个话题上多说些什么了,转而把话题扯向了村落中的村民们。

“伍德,你不觉得这个村子里最近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们越来越招人烦了吗?这几天我睡觉都睡不安稳。”

伍德还在搅拌锅内的食物,所以漫不经心的回答道:“有小吉看着呢,你怕什么?”

小吉是这两个土匪养的一只腊肠犬,平日里就拴在营地外围的柱子上看门。

这两个土匪最喜欢的遛狗方式是带着小吉没事就去欺负村民,他放着小吉追着那些孩子们咬,有一个村民的小儿子就是死在那只狗的嘴下,被小吉咬了一口之后回家没过几天就病死在了床上。

而两个土匪却拿着武器将前来闹事的村民赶了回去,他们是这么说的:“有养孩子的粮食,每个月上缴的还那么少,我看再咬死几个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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