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刘曼曼眼中,何小明绝对是自己认识的所有人当中最优秀的那一个,无论是能力还是眼力,全都是最顶级的,唯一的缺点就是懒。
刘曼曼留在何小明身边,一开始所求的不过就是个助理的职位,当时的何小明就是一个宅男作者,除了上下班之外,平时连门都很少出,大多数时间不是在码字儿,就是在打游戏,刘曼曼想着,自己完全可以帮着何小明做做饭,打扫一下卫生,顺便帮忙整理一下文件之类的,这样何小明的生活也能轻松很多,自己也能得到一份稳定的工作,最重要的是,如果自己脸皮厚一点儿的话,连房租都不用交了。
事情的发展就和刘曼曼想的那样,没过多久,刘曼曼的房租就到期了,刚好那段时间他也往何小明家里面跑的勤快,不管是女儿还是她自己,都已经跟何小明混熟了,说上几句软话,搬进何小明家里面就成了一件很顺理成章的事情。
刘曼曼就由原来的兼职家政,变成了一名全职保姆加工作秘书……工资开的还是挺不错的,而且还管吃管住,那时候才让刘曼曼这几年都没有松懈下来的心情开始放松下来,甚至以为以后未来的日子都会这样继续过下去,就这样平平淡淡的,能够把女儿养大就好。
至于何小明将来会不会去谈恋爱,去结婚,到了那个时候,自己的女儿又该怎么办,刘曼曼下意识的不去考虑这些。
可是没过多久,何小明突然有一天告诉刘曼曼,他注册了一家公司,让刘曼曼去做总经理,当时刘曼曼好半天都没缓过神来,就自己曾经的那点儿实习工作经验,能当得了一家公司的总经理?
不会是给自己下什么套吧?
处于社会最底层,又带个孩子,各种各样的人是险,刘曼曼见得多了,开一家公司给自己玩儿的,这种套路刘曼曼还是第一回见呢。
但刘曼曼很显然是一个懂得抓住机会的人,开公司这事儿本来就是她怂恿何小明去干的,当保安能有什么出息,还不如自己创业当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