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谢双瑶在场, 而且是以谢双吉的身份来处理这件事,她会怎么做谢双瑶毫不怀疑,她肯定是会帮王良妃的, 这不仅仅是出于个人的感情倾向,也是出于政治需要任何一个政治人物,只要精神还正常的话,就不会在具体事件上展露自己反人性的一面。
比如说, 一个人可以一边下令进行种族屠杀一边扶老奶奶过马路,这一点都不矛盾,反正执行屠杀的人又不会是他自己,也不会是他身边的近卫,这件事没被看到, 那罪恶就约等于没发生,好处却是实打实的,人们自然会编撰种种借口去为他辩护, 但, 如果大家一起看到一个老奶奶要过马路, 而领导不扶也罢了, 还去踹一脚,那么他身边的人难免就要感到不适,降低对他的敬畏了。
一个人很难感知自己视线范围以外的善恶,所以在眼见和未见的时候,行为标准也会做出相应的调整, 而人总是想要帮助快落难的同类, 这是人性的本能,一个人倘若连自己的本能也会违背,那这就无疑让人感到可怕和危险了。
这也是为什么, 很多时候处置政务时要设置一些门槛,为的就是能让决策者拥有必要的决断,而不是为自己的人性拖累,因为有时候牺牲的确难以避免,而政治决策确实是反人性的,如果什么人性都不违反,那就没有决策能做得成了。
譬如说,王良妃向使馆的门卫求助,那么门卫虽然基于职责不能让她随便进去,但可以出于自己的同情心,让王良妃在门房里待着,过一段时间,等追兵退走了再向上汇报,这是在不违反自身职责的时候的一点灵活性,一点基于良心的帮助。
双吉如果是个够成熟的政治家,当时就该立刻意识到自己处于一个两难的阶段,那么,做法是很显然的,第一按照备案令的规定,使馆不能作为备案场所,更何况此刻还不在使馆,使馆之外;
第二,备案令也不允许对未发生的行为备案,第三,虽然在职务上,不具备接受备案的条件,但基于个人的判断,认可王良妃对未来人身安全的忧虑。
以私人名义,我这里留一份名单,虽然之后发生什么事,我爱莫能助,但我以谢双吉的身份向你担保,将来如果这名单上有人被处死了,那我就是知情人,我可以回买地帮你们备案。
这不就结了吗就起到的效果来说还是一样的,王良妃拥有了谢七姐的背书,虽然是私人名义,但考量到她的身份,和官方的又有什么不同她照样可以操作着去保住自己的性命,而且必须领双吉的情,但使团在官面上那就好周旋得多了,也不用应对敏朝官府的诘问我们表面上什么都没做啊,七姐私人的一些交往,这个不属于公务范围,不必和你们交代吧
甚至于对使团的同事,也没什么交代不过去的,双吉的做法是合规的,她确实基于私人感情,做了一些许诺,但这不也是人之常情吗难道你们就不同情被无辜牵连的王良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