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红娱乐给秦洛准备的两份合同,一份是买断制,另一份则是分成。
合同内容也比较简单直接,那就是邵红娱乐与秦洛达成合作,秦洛将自己几首歌的版权交给邵红娱乐运作,之后每年直接领分红就行,分成数额中规中矩,短期来看是无法像买断制那样获得一笔钱,但在歌曲质量过关的前提下,长期收益肯定是要远远超过买断,主打的就是一个细水长流。
秦洛对着合同内容一条条的看下来,倒是没有什么不满的地方,只是面上却做出一副眉头微蹙的样子,显得有些犹豫。
曹坤注意到了这点,于是主动说道:“我们公司非常看好秦老师的创作能力,对待这次的合作也是相当有诚意的,如果秦老师对合同内容有什么不满的地方,大可以直接提出来。”
秦洛闻言放下手里的合同,他倒也没直接表明自己的想法,而是询问道:“不知道沈姨有没有对曹经理说过我女朋友的事。”
沈姨……曹坤细细咀嚼了一下秦洛对沈芳的这个称呼,随即笑着应道:“你说的是姚妍妍吧?沈芳老师已经提过她今天会和我们公司签订艺人合同的事了,另外我听说这还是我们老板的女儿钦点的人选……呵呵,秦先生真是有个优秀的女朋友啊,只是不知道……”
他话没说完,但表达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就是不知道秦洛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提起姚妍妍。
秦洛这次也没含糊,直言道:“曹经理过奖了,我的意思是,合同方面我没什么问题,并且之后我有了新歌也可以首选邵红娱乐作为合作对象,我唯一的要求是希望贵公司能够在签下我女朋友之后对她进行一定的资源倾斜。”
秦洛将自己的歌作为筹码,希望能够拉高姚妍妍在邵红娱乐的资本,毕竟他很清楚姚妍妍的实力,论颜值和外貌她都是一等一的,但唱歌方面就比较拉胯了,将来真要是出道了,少不得要被非议,如果公司抓着她这点不放、不给她资源倾斜,那姚妍妍的星途恐怕走的不会很顺畅。